2020-11-04 15:18:0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文/饶莉
案件管理部门是办案流程监控工作的组织协调者和具体实施者,通过对办案活动履行监督检查、预警反馈、分析研判等职能实施流程监控。流程监控的目的,是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促进公正高效司法。
2018年以来,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共在系统内发送流程监控 492 次,其中口头提醒 389次,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 103次,较好地提升了案件办理的质量和速度。但在实际工作中,进行案件流程监控管理存在着刚性乏力、监督弱化等问题,现结合日常实践操作,对办案流程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完善措施谈一点参考。
一、办案流程管理监控的现状
1、流程管理的定位不明确。基层院日常对办理案件的监管中,一般为两大类。一是对案件进行全程的流程监控,二是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前者应该是在统一业务系统上对在办案件进行流程上的跟踪监督,保证案件的办理过程符合程序法的规定;后者主要是核查办结案件的副卷,从实体法、程序法上对案件办理的过程、结果进行评价,得出案件是否合格的结论。在系统上任何一个流程监控者都可以做,相对简单,而查阅副卷的程序复杂、严谨,得出的结论应该有权威。从现状看,案管部门发出的流程监控通报中,有些问题会引起承办检察官与流程监控员的争论,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案件质量评查的权威。
2、流程监控制约无刚性。现有流程监控模块由个案监控、预警超期监控、重点案件监控、流程监控统计四个子模构成(系统升级到1.5版本后,有专门的流程监控子系统)。在日常工作中,笔者所在基层院监控统计显示,79% 的流程监控工作就是对即将超期的案件进行口头通知,11% 监控工作是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而个案监控、重点案件监控工作很少涉及,让流程监控工作流于形式,案管质效打了折扣。
究其原因,首先,业务部门长期处于监督者的位置,对于监督者到被监督者的角色转变还难以适应;其次,作为监督者的案管部门由于经验少、业务能力较之其他部门不具有明显优势,其监督的权威性受到质疑;最后,流程监控的效力未予明确,导致办案部门收到流程监控通知不予回复、置之不理,刚性制约措施严重缺位。
3、案件流程监控队伍薄弱。在基层院案件管理部门,各种繁杂事务都放在案管,没有配备专职的流程监控员。有的将熟悉业务的检察官放在核心业务部门办案,而往往将新进入检察机关的年轻人调整到案管部门担任流程监控员,忽视了流程监控工作的重要性。
4、流程监控的系统设计局限。因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关于流程监控设计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案管部门能够发现和提出纠正的问题大多为已完成的诉讼行为和已经领导审批入卷后的法律文书,而原文书系统已不允许操作纠正,重新制作文书可能需要回退节点甚至造成案件超期。同时,业务部门在收到流程监控通知后,以怎样的方式整改纠正没有统一的规范,造成办案人员无所适从。
二、完善流程监控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1、形成监控合力,实现监督全覆盖
一方面在各个业务部门设立案件流程管理监管员,通过受理案件、巡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跟踪案件流程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一方面,围绕流程监控这条主线,构建案管各职能岗位包括统计、涉案款物管理、辩护与代理服务及案件信息公开等多岗联动和补位的监 控体系,及时反馈和跟进各自履职中发现的不规范现象,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2、突出监控重点,在流程上精准用力
一是对类案进行监控,通过案管部门的流程监控来把握执法办案中的某一类案件的倾向性问题,对类案进行分析研判,发现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二是针对特定案件进行监督,比如对不批捕、不起诉、撤案或退回补充侦查等需要特别注意的案件以及检察长或检委会交办的特定案件,案管部门应紧盯死守,对实体、程序问题都要查明原因,保证案件办理质量,杜绝案件瑕疵。
3、完善监控机制,保障办案流程高质
树立“案件大监管”理念,通过统计衔接导入工具、新统计子系统信息传递审核及基础表审核工具及时从信息异常现象发现业务不规范问题,在纠正业务规范性问题时一并纠正相关业务信息。综合运用含巡查案件流转情况、查阅系统“流程监控”选项内容、检查办案节点信息填录、比对外来文书、核对文书及审批表、比对统计数据等多种监管方法,锁定所有不规范办案情形,有效打破流程监控方法简单、乏力的困境。
完善流程监控系统功能,授予流程管理员与案件承办人相同的查阅权限,可随时监控在办事项及文书的进展和状态,使实时监控成为可能;办案界面设置流程监控节点,一旦对案件发起监控,案件办理自动进入流程监控节点,使监控信息及整改情况直接体现于个案信息中,真正实现全程留痕。
4、依托监控体系,考评办案人员的履职能力
《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第二十条明确规定“案件流程监控情况应当纳入检察人员司法档案,作为检察人员业绩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因此,流程监控结果必须落实和运用到检察人员的业绩评价中去,奖优罚劣,不仅能解决流程监控刚性制约乏力的问题,更能营造“能者进、平者让、庸者退”的绩效考核氛围,激励和引导干警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
(作者单位:赤壁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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