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春林)10月31日,湖北省“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创建命名工作揭晓,阳新县检察院从全省30个申报单位中脱颖而出,被授予这一荣誉称号,成为全省12个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之一,也是黄石地区唯一一家上榜的检察院。
近年来,阳新县检察院坚持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铸魂工程,注重历史传承、氛围营造,注重全员参与、精神塑造,保障和促进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全省最佳文明单位”、“全省文明单位”、“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荣誉。
一、文化引领,打造阳新特色检察文化体系
阳新县检察院打造兼具地域特色和检察工作特色的检察文化体系,提炼了 “立德、尚法、亲民、守正”八字院训;围绕“高位求进,创新发展”的工作目标,凝练了“创先争优,永葆一流”八字愿景,积极打造“精品检察、智慧检察、阳光检察”;立足阳新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底蕴深厚的历史文化、和英雄史诗般的红色文化,提出弘扬“阳新儿女的忠诚观、赤色富川的奉献观、脱贫大县的奋斗观、万众一心的团结观、富川山水的公正观、阳新布贴的协作观、百湖之县的包容观、文艺之乡的创新观”精神文化“八观”;结合检察工作职能划分,提出“管理至精、保障至力、审查至明、侦查至慎、预防至深、服务至诚、监督至严、科技至强”行为文化“八至”。八字院训、八字愿景、精神文化八观、行为文化八至全面丰富了检察精神价值体系的内涵,集中展现阳新检察队伍的精神风貌和目标追求。
文化不仅是文字的提炼,更应该有有形的载体。该院通过雕塑、书画、图片、文字等多种形式将文化精神和理念直观化、形象化,无论是电梯、走廊,或是洗手间、户外绿化,格言、文化墙、座右铭、警句、文明标语随处可见,或倡导准则,或宣传哲理,或提示事项,或委婉警示,潜移默化,提升品位,形成了特有的体育文化、学习文化、食堂文化、走廊文化……处处散发着浓郁的文化气息。
二、文化载道,构筑载体释放检察文化活力
该院积极营造“全员参与,共建、共享、共进”的氛围,各项文化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文化传承历久弥新。
该院成立气排球、羽毛球、摄影等兴趣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文化生活;鼓励干警进行文化创作,一批富有才华的写作人才、摄影人才、编剧人才、表演人才脱颖而出;鼓励各部门在院文化体系的指导下开展文化活动,形成部门文化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在在文化平台的搭载下,干警们的斗志更昂扬,在一系列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该院男子气排球队在阳新名列前茅,今年代表阳新参加黄石市十运会。合唱团合唱的《魅力阳新》先后获得黄石市、阳新县一等奖。编导的采茶戏剧《火红的山茶花》,在县直机关和各乡镇巡回演出,受教育人数达30000余人,被授予湖北省第十四届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优秀奖。
三、文化浸润,凝聚精神力量推动检察工作
该院秉承“文化育检、文化兴检、文化强检、文化塑检”思路,在文化的浸润下,阳新检察干警工作劲头更足、能力更强,办案质量更高。该院通过交心谈心、专题讨论等活动润“心”,促进同心同德;通过规范执业道德润“行”,促进规范、文明、公正执法;通过开展进村入户润“情”,促进执法为民;通过严格督查文化熏陶润“廉”,促进清正廉洁。在检察文化的推动下,阳新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全市先进行列。
四、文化传播,塑造检察形象弘扬法治精神
近几年来,该院坚持忠诚履职与服务大局相结合,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履职尽责弘扬法治文明。2012年以来,该院有242人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28人次立功。检察工作受到县级以上表彰128次。
该院树立和宣传了一批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其中有全国检察机关一等功获得者潘柳荫同志、检察日报社“100名优秀通讯员”获得者向春林同志、全省优秀公诉人王珏同志、全省优秀批捕能手石红、全市劳动模范郭庆洋同志、全市“最美家庭”王贤才家庭等先进人物及典型事迹,以此激发全体干警以本院为荣的满腹豪情,积极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
该院广泛开展各项公益活动,扶贫帮困。群众春耕生产困难,送去价值5万元的种子化肥;农村文化知识贫乏,检察干警送去健身器材、电脑和科普图书;农村贫困学生面临辍学,检察干警每年捐款资助,检察官爱心妈妈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在送法进校园课堂,检察干警妙语连珠,打开孩子心灵之窗。还有无偿献血、义务植树、捡拾垃圾的行动中,都有阳新检察人的身影。这一系列公益活动,让干警在潜移默化中砥砺品质、净化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