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起来,为社会治理插上腾飞的翅膀”。我市推进全域一体化建设,做强大数据是绕不开、躲不过的重要课题,特别是社会治理更需要依托以大数据为基础的信息化手段支撑。
近年来,我市统筹大数据在社会治理一体化领域向更广和更深层次拓展,全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取得快速发展,银行、交通、物流、保险等领域服务效率和水平大幅提升;劳动和社会保障、政法、教育、卫生、城管、气象、测绘、统计等部门的业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城乡网格化建设等社会治理创新领域更是取得了长足进步。然而,我市在搭建社会治理一体化信息平台的理念、保障、方式、手段等方面还显得比较滞后,人民群众对信息化建设的获得感还不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信息平台全域统筹不够。我市虽然很早就提出了“智慧城市”建设的概念,但相应的建设规划、项目、保障等都还不明确,顶层设计比较模糊,信息化建设主要是各个行业系统依据垂直部署和具体业务需要至上而下构建,分散投资甚至是重复建设的状况比较多,信息资源权属相对单一,数据资源孤立、分散。二是数据资源全域整合不够。我市大数据平台、数据中心建设刚起步,数据资源共享和开发应用效能较低。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是部门或区域横向推动大数据关联应用,部门或区域之间的数据壁垒难以消除,导致了一些办事效能低下、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出现。如近期公开查处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窗口“一号难求”问题,除开责任部门相关人员作风问题之外,还有部门和区域之间数据运行管理机制不畅、相互掣肘,导致“数据跑不动、群众跑断腿”的情况。三是数据服务全域应用不够。少数部门将大数据等同于“数据大”,在综合分析和服务应用上做的不够,如实有人口和房屋等基础信息,公安、社保、计生、城管等多个部门都在采集,主要是服务部门工作需求,单一来看都不够全面、准确,导致综合服务和有效管理手段单一,社情民意无法实时跟踪,为民服务难以及时兑现。
基于以上问题,我们建议:
第一、完善全市统一的基础数据库。按照统筹规划、整合共建、规范管理、规模开发的原则,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人口、法人、地理信息、宏观经济基础数据库,为构建大数据信息资源体系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完善全市人口基础数据库。依托公安人口户籍信息,进一步归集整合分散在民政、人社、国土、房管、计生、社保等各相关部门的人口信息。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覆盖全域人口的信息数据库,加强数据资源的挖掘及关联分析,推动跨部门、跨区域数据共享应用和业务协同。二是完善全市法人基础数据库。以工商部门的企业信息为基础,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完善全市法人基础数据库,促进基础库共建单位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在此基础上,按照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积极推进重点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为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信息系统整合工程,形成全覆盖的征信系统打下基础。三是完善全市地理信息基础数据库。以测绘地理信息为主要内容,结合基础测绘规划、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有序更新基础地理信息,进一步整合国土、房管、经信等部门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立完善全市统一规范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为全市各区域各部门应用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服务。四是完善全市宏观经济基础数据库。以统计信息为主要内容,整合统计调查、投资项目、工业经济、服务业经济、农业经济、科技、人力资源、招商引资、金融运行、财政税收等领域数据,建立完善全市宏观经济基础数据库,为开展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分析、产业发展预测预警等决策分析提供基础支撑。
第二、搭建全域共享的社会治理信息平台。着力探索利用大数据资源和社会化服务购买互补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开发建设我市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及时掌握城市运行状态,实现对城市社会治理运行数据的智能分析和仿真预测,推动跨部门、跨区域的综合性应用。在民生服务方面,建立基于大数据应用架构的市民信息服务平台,将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数据,融入到市民个人网页、便民移动应用之中,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便民服务。在城市综合治理方面,建立可视化和智能化的大数据应用分析模型,对社会稳定、交通、治安、城管、环境等方面的数据资源进行智能分类、整理和分析,构建科学的预警监控体系,准确预测社会治理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并按需提供解决方案,推动社会治理资源合理调度,促进社会治理领域风险的有效预防和处理。
第三、强化全域统筹的保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全市统一的大数据中心或者赋予市大数据管理局更多信息建设管理职能。树立大城意识,以“不交换数据就交换干部”的决心,加强区域统筹和条块统筹,力争用2至3年时间,在大数据整合和运用上取得实质性进步。建立我市数据资源采集、处理、发布及开放共享的考核评价机制,由市大数据管理局督促各区域各部门落实数据资源共享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