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司法局三店司法所长 胡桂清
在司法工作实践中,我们以“六五”普法为契机,以村委会为依托,以解决疑难纠纷为抓手,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与当事人交心谈心,用真情打动百姓,用真情温暖百姓,用真心化解纠纷,使一大批久拖不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疑难纠纷得到化解,让“六五”普法如春风化雨,滋润老百姓的心里。
深入实际调查,找出问题的症结。朱杨村三组村民李树堂,从2010年开始,将组里集体开发的12.6亩鱼池,没有经任何人同意,私自从事养殖至今,也不上交费用,还多次找村干部要国家土地的粮食补贴。村干部很棘手,村民很不满意。许多鱼池承包户效仿李树堂也不上交承包费。没有养鱼的农户群情激愤扬言,谁不上交养鱼的承包费,我们就将毒死谁的鱼。“山雨欲来风满楼”的一场大型群体闹事正在酝酿之中。
我们毫不懈怠,及时深入到朱杨村,走访了前后几任村组干部和三组所有农户。原来,上级号召“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朱杨村将各组不要的土地集中起来开发鱼池,并以极低的承包费发包给农户。随着个国家不征收税费,对种粮的土地实行了补贴的政策的落实,土地利益发生了变化,农民又开始要自己的土地权益。李树堂现在的12.6亩鱼池就是当时村里开发的,其中有4.4亩是李树堂当时不要的面积,多余的面积也是其他农户不要的,所以,李树堂认为自己是收回本属于自己的面积和捡到别人不要的面积。如果让他放弃这些面积或上交承包费,那么他的个人利益就会遭受很大的损失,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我们就对症下药。
与当事人谈心,解开思想疙瘩。农村很多矛盾纠纷不能化解,主要原因是对纠纷的性质认识不足,没有找到化解纠纷的有效办法。像李树堂这样的“油树结巴”,虽然进行多次调解,不但没有解决问题,而且还带来不少负面影响。我们第八次找打李树堂,面对面地同他交心谈心,让他敞开心扉,尽情倾吐。李树堂今年63岁,1998年是三组组长。他看到本组大量土地荒芜,心里难过,便带群众将零散荒芜的土地,调整到一起开发鱼池,由村里统一发包给愿意承包的用户。搞了几年后,村里怕麻烦就把它给各组去承包。由于各组发包的方案不同,原来拿出来的土地面积也不一样,矛盾就凸显出来了。有的农户近十几年家庭成员发生变化,土地面积严重不足的现象日益突出,与国家农村土地政策30年不变的政策发生矛盾。如李树堂的儿子、儿媳妇和孙子在当时没有分土地面积,现在儿子要养家糊口,就把李树堂当年分得的土地进行耕种,李树堂如果不养鱼就没有收入了。我们还了解到,李树堂之所以不上交承包费,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搞了几十年的组长,什么享受都没有,村干部说不要我搞就不要我搞了,连个“光蛋”话也没有说一句,我当然有意见。听完李树堂的诉说,我们一方面稳定他的思想情绪,一方面开导他,作为当了几十年的基层干部还是有一定政治觉悟,要正确处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要自觉遵纪守法,带头遵守村规民约。李树堂当即表态,今后我一定按村里的鱼池承包标准如数上交,绝不拖后腿。
调解疑难纠纷,以普法为基础。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引导干部和群众自己认识问题,自我解决问题,对纠纷的调处事倍功半。
通过一个月的走访,我们共发现朱杨村积淀的纠纷和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调处的案件126件,其中涉及家庭、婚姻纠纷16件,相邻关系和生产过程中的纠纷10件,涉及到政策不好落实的纠纷48件,涉及到土地继承、流转、租赁及国家粮食直补方面的问题40件,还有计划生育、户籍流动管理方面的问题10件,村干部与组干部、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矛盾8件。把这些矛盾纠纷梳理清楚后,结合李树堂不交鱼池承包费纠纷一案,在朱杨村进行了认真的研判。首先,帮助村干部提高对村级管理职责的认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把走访排查出了120多件纠纷的形成与村干部的职责进行挂钩谈心,使村干部认识职责重大;二是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和提升他们的法治能力,增强村干部对自治组织的认知,使村干部认识到自己是村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的,有职责和权力管理村级的社会事务。通过学习,这个村地干部思想上对村务工作的管理的认识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三是建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把现阶段村里的大是大非问题和村里近期工作设想,由村长向大会报告,由村民代表大会审议,特别是村里的矛盾纠纷如何处置,也请代表讨论决定。会议进行到这一步,代表们兴奋极了。有的人说:我们终于有说话的机会了。有的说“村里的问题开会解决是最好的办法。有的说:村干部有什么事,开个会,把我们当个人,好多事就不会产生误会,矛盾纠纷自然就少很多;四是形成代表大会决议议案,交代表会表决通过。本次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案13件,涉及到该村方方面面的工作,交村委会执行。
一个拖延多年的土地纠纷案,在一次村民代表大会上得到了完美的解决。这件事给我们的启示:提升社会管控水平,普法必须先行。(揭兴旺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