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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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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思考
2015-07-24 01:34:02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法治论坛】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思考

刘欢

司法行政机关担负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的重要职能。司法行政机关如何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好地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现结合近年来江陵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浅谈几点看法。

一、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活动意义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群众满意度作为第一标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是适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必然选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境界的内在动力,是司法行政工作为大局服务的客观需要。

二、全县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工作的实践

近年来,江陵县司法行政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群众工作理念,坚持以改善和解决民生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群众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以服务群众“六件实事”为载体,实现了各项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一)法律援助进“网格”。江陵县法律援助中心将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依托乡镇(管理区)司法所建立工作站10个,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网格,积极探索依托网格做好法律援助的方法和措施,在每个行政村(社区)聘请1名法律援助信息宣传联络员,如今全县共有202名联络员;在每个村民小组(网格)培训1名法律明白人,如今全县共有1127名村级法律明白人,让法律援助工作真正“沉入”基层,更好的为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每年春节前后,江陵县司法局都会与多部门联手开展法律援助集中宣传服务“春字号”行动,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如:“07春风行动”、“08春潮行动”、“09春光行动”、“10春晖行动”、“11春华行动”、“12春晓行动”、“13春暖行动”、“14春雨行动”,连续实施八个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2013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5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2124件。

(二)“第一道防线”促和谐。深入开展“三个争创”活动(即“争当金牌人民调解员、争写规范法律文书、争创明星调解室”)。今年是江陵县司法局连续第三年开展“三争”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逐步规范调解文书的写作,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提升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确保了社会的和谐稳定。2013年,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952件,调处成功1949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三)“绿色通道”慧民生。开通和完善“12348”法律服务热线;落实公证服务“便民利八条措施”,建立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公证;全面落实司法鉴定“便民利民五条措施”。全年,全县律师共受理各类案件80件;共办理公证382件;共出具法医司法鉴定检案文书70件,采信率100%。

(四)“帮教结合”促转变。一是采用“三结合”的方式,提高日常教育工作水平。即个别谈话与集中教育相结合、定期汇报与不定期考察评审相结合、矫正工作者直接教育与社会志愿者以及亲属对矫正对象开展经常性帮教活动相结合。二是落实帮教人性化。建立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完善和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协调解决两类人员就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开展以“热心接待、细心交谈、真心相待、耐心帮教、诚心扶持”为主要内容的“五心”帮教。每年春节期间认真回复“特别家书”,用真情对特殊人员加以感化。对重点人员、重点地区的走访率达90%以上,对三年内刑释解教人员的回访率达98%以上,当面走访率达95%以上。社区矫正人员衔接率达100%,帮教率达98%以上。

(五)“法律服务直通车”进企业。一是开展“律师服务企业”专项活动;二是开通企业法律咨询专线电话,24小时为企业和社会大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三是为重点企业“一对一”的配备律师顾问。全年,律师参与处理涉法信访19起,审查经济合同23次,服务企业29次,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六)“送温暖”到农家。江陵县司法局每年春节前夕都会开展“大走访、大慰问、大联系”活动,积极推进“机关联基层、干部联群众、促科学发展、促社会和谐”,形成了“结对共建手拉手,党群干群心连心”的良好局面。2012年、2013年分别筹集慰问金2700元和4500元用于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通过走访慰问活动的开展,拉近了同人们群众的距离,让困难党员群众真正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对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司法行政机关既是政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司法行政干警既是政法干警,也是群众工作者。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必须以群众工作理念为统揽,创新服务群众载体,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能力。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1月开始,涉及的范围广、领域宽、数量大,与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涉及的矛盾和问题具体复杂,群众期望值高,任务更加艰巨。

(一)要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司法行政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虚心的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批评,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要建章立制。集中活动有期限,改进作风无止境,必须经常抓、长期抓,把制度建设作为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要认真梳理已有制度,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全面推进大调解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化解社会矛盾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加强以法治县工作机制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企业、法制单位创建活动,强化工作措施,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要创新工作模式。以改善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牢固树立群众工作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民生的新载体、新途径。要加强法律援助“网格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能援则援”,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要探索符合基层社会实际的矛盾调处工作新途径,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基层,化解矛盾,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开展“争当金牌人民调解员、争写规范法律文书、争创明星调解室”活动;要加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和帮扶,充分的发挥“司法E通”人机监管相结合的优势,采取多种方式帮助他们正常回归社会;要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加大力度推进“法律六进”;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监管,特别是“窗口”单位,要改变工作作风,树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意识。

(四)要提升服务水平。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情系于民、勤政于民,要深入开展“规范执法、执法为民”教育实践活动。“载之于言,见之于行”,要严格的落实为民服务的规章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法律服务等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的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的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五)要加大宣传力度。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的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通过新闻报道、简报等方式大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树立一批党员干部看得见、学得到、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身边典型,同时也要加大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起到震慑作用,加强同舆论的交流沟通,用舆论的力量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作者单位:江陵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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