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论坛】以“四讲”推动检察工作跨越发展
瞿义强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黄石市检察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院的领导,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关键要做到“四讲”。
一、讲政治。李鸿忠书记指出:政法之政,第一要义就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检察干警必须讲政治,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作为事业成败的根本,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保持思想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自觉,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具体来讲,就是要做到“三个忠诚”:一是对党忠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始终听组织的话,响应组织的号召,服从组织的安排,对党作出的决策和部署,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无条件地执行。二是对法律忠诚。尊重法律、尊重程序,严格依法办事,公正廉洁执法。三是对人民忠诚。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正确处理好权与法、钱与法、情与法的关系,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当作衡量检察工作得失成败的根本标准,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二、讲大局。支持、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是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院的领导,应树立强烈的大局意识、整体意识,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委的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具体来讲,应做到“三个主动”:一是主动服务经济建设。紧紧围绕党委工作部署,找准切入点,落实新措施,全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增强服务发展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二是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着力防范和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开展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融入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网络,不断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三是主动服务人民群众。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关注民生、服务和保障民生,将“护民、亲民、利民、惠民”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各项检察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讲创新。作为一名基层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必须应有强烈的创新意识,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新期待、新要求,用改革的思维破解难题,用创新的办法抓好落实。一是稳步推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在内部整合改革的基础上,全面建立检察长领导下的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突出主办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二是积极探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的关系,划清诉讼与信访的界限,规范审查受理和办理机制,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三是探索建立检察工作新机制。着力构建预防新格局、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建立民事执行监督协调配合机制、加强法律监督工作进社区、推行年轻干警“双岗制”等部门创新工作,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活力。
四、讲境界。境界,是担当的精神、是高尚的人格、是廉洁的操守。作为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必须讲境界。一应有担当的精神。在业务工作上,坚持用真心、使真劲、出真招,敢于面对现实,敢于正视矛盾。在队伍管理上,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大胆管理,不怕得罪人,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坚持原则。二应有爱警的情怀。始终牢记用人格魅力带队伍,用心待警,以情管警,让检察干警“亲而近之”,甚至在离任后还能“怀而念之”。三应有廉洁的操守。守好“权、钱、色、名”四道关口,把住原则、把住底线、把住第一次,始终追求道德的上线、始终坚守法律的底线、始终不碰警纪的红线。(作者系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