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论坛】建设“阳光驿站” 打造“黄陂模式”
武汉市黄陂区司法局局长 刘春
武汉市黄陂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485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期限内的)1081人,其中“三无人员”148人,人数居武汉市城区之首。这个特殊群体,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绝大多数人无一技之长,适应社会的能力较差,加之社会上对其存在一定程度的歧视和偏见,一部分人就业困难,生活无着落,心理上、人格上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障碍,难以顺利回归社会。这个群体如得不到及时教育管理和妥善安置,极有可能重新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成为影响社会安定和谐的重大隐患。
面对人数众多、情况复杂的特殊群体和繁重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任务,司法行政机关如何在队伍力量不足、经费保障有限的情况下,加强对这个群体的教育管理,破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发展的难点,成为摆在司法行政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抢抓机遇,乘势而上,谋划“阳光驿站”
近年来,黄陂区司法局一直在尝试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管理帮扶特殊群体,先后挂牌设立了7个过渡性安置帮教试点基地,但因其规模小、吸纳人数少,政府未投资,政策未扶持,司法行政部门未参与管理,企业未从中得到实惠,政府与企业之间未建立互利互惠的长效机制,企业对此兴趣不浓、热情不高,司法行政机关无法有效管控,使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一度流于形式。
2012年,黄陂区被列为全省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区,区“四大家”领导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为司法行政工作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该局以此为契机,乘势而上,认真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积极研究安置帮教基地发展的内在规律,探寻符合实际,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工作模式。
2013年年初,按照区委、区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部署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该局就创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深入到北京、河南等地进行了广泛考察、调研、论证,形成了《建设安置帮教新模式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了以企业为依托,采取政府与企业合作,企业投资、政府补贴、政策扶持、司法行政部门和企业共同管理的创新模式,打造一个用于教育、管理、安置特殊人群,集学习教育、心理矫正、临时安置、劳动就业于一体的安置帮教基地——“阳光驿站”的构想,因这一构想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因而得到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要求把“阳光驿站”打造成“全省一流,全国知名”,具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社会管理创新示范品牌。
司法局抢抓机遇,精心谋划,从硬件设施、组织机构、管理机制及功能作用等方面对“阳光驿站”进行了认真规划和全部实施。
完善设施,健全机构,建成“阳光驿站”
经过认真挑选,该局选择王家河街一家劳动密集型的民营企业亚宏墙材公司为共建“阳光驿站”的合法企业,并代表区政府与之签定了《建设“阳光驿站”的合作协议书》,由该企业在其厂址,按照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若干功能要求,投资700万建造“阳光驿站”办公楼、食宿楼及其它附属设施,区政府每年给付企业租金30万元作为补贴,向企业提供无息贷款,并在基本建设和企业发展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让企业能够从中受益,增强了企业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和合作热情。
2013年4月“阳光驿站”的基本建设竣工之后,在“阳光驿站”正式设立司法工作站。工作站设站长一名,社区矫正警察三人,社区矫正专职社工一人,社会志愿者一人,在企业的配合下,负责对特殊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安置就业。“阳光驿站”司法工作站设有办公室、入矫宣告室、心理矫正室、宣泄室、医务室、图书档案室、娱乐健身室、会议室、多功能培训室。区人民检察院在“阳光驿站”设立了“阳光驿站检察室”。
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在“阳光驿站”成立特殊人群普法学校,聘请资深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作为兼职普法教师,设立了“法制大讲堂”。目前“阳光驿站”已经具有比较完备的设施和比较健全的工作机构。区政府将“阳光驿站”的工作经费纳入了区财政年度预算,为“阳光驿站”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
建章立制,规范运作,管理“阳光驿站”
在完善功能设施、健全组织机构等硬件建设的基础之上,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狠抓“阳光驿站”的软件建设,建立和健全了“阳光驿站”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先后制定出台了《黄陂区“阳光驿站”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和《黄陂区关于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开展学习教育的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形成了一套包括内务管理在内的特殊人群接纳登记、学习教育、临时安置、培训就业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确保“阳光驿站”高效、有序运转。
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阳光驿站”的组织领导,使其功能和作用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挥,成立了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映义任组长的“阳光驿站”工作协调小组,建立了由区领导牵头,公、检、法、司和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等成员单位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区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了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在“阳光驿站”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形成了对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三无人员”衔接、监管、教育、帮扶的工作合力。
提升功能,发挥作用,用活“阳光驿站”
经过前期充分的基础性准备工作,目前,“阳光驿站”的功能和作用得到了很大提升,其功能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学习培训;刑释解教人员(包括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就业;“三无人员”临时性安置。
“阳光驿站”自2012年7月5日挂牌以来,共过渡性安置特殊人员40名在此劳动就业,临时性安置“三无人员”3名。2013年5月以来,区司法局在“阳光驿站”分期分批对全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集中教育学习培训。集中教育学习培训内容丰富,方式灵活,注重“四个结合”:严格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分类集中教育与分批集中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相结合、住读与走读相结合。集中学习教育培训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法制教育。由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给学员们讲授法律课,普及法律知识,强化法制观念和服刑在矫意识,使之能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防止他们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是思想道德教育。司法工作站的社区矫正警察着力研究和掌握特殊人员思想道德形成的规律特点,对学员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社会认知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社会公德意识和自我约束力。
三是心理矫正。与华中农业大学心理健康中心合作,华农派遣阳光社工通过心理测试分析软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对其人格状态、人身危险性和心理健康状况进行综合评估,矫正其违法犯罪心理,提高其适应社会的能力。
四是劳动就业培训和就业指导。聘请区劳动就业管理局专业人士给学员们授课,介绍我国当前的就业形势,提供各类就业资讯,鼓励学员们自食其力,用自己的一技之长回报和造福社会。
五是社区劳动和军训。组织学员开展社区劳动、社区服务和军训,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意识和集体观念。
“阳光驿站”司法工作站在对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培训期间,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在严格要求的同时,积极探索人性化管理方式,给予这些特殊人员更多的人文关怀。“阳光驿站”工作人员非常注重与社区服刑人员加强心灵的沟通,思想的交流,引导他们消除心理障碍,重建自信;启发他们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社会道德观念;帮助他们掌握劳动技能,找到就业门路,顺利回归并融入社会。
下阶段,黄陂区司法局还将继续深入推进“阳光驿站”各项建设,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其他兄弟单位的交流和合作,使“阳光驿站”的功能和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产生更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益,推动全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创新发展,为平安法治黄陂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