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论坛】武昌区积极探索矫正工作新途径
张友才
武汉市武昌区于2006年成为全省及市首批社区矫正试点地区。七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武昌区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按照“依法规范运作,积极稳妥推进”的整体要求,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着力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取得了显著成效。
制度保障有力,工作机制不断健全
领导高度重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近年来,武昌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2013年,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通过了组建武昌社区矫正警察队伍,以区政府常务会《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对社区矫正人民警察装备、经费给予充分保障。区财政按照社区服刑人员每年每人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予以划拨,落实矫正工作的专项业务经费88万元,拨付警务装备专款120余万元,有力地推进了本区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的建设和开展。
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方法更趋科学。武昌区司法局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季度分析报告制度》,准确分析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形势,正确掌握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制定了《武昌区社区服刑人员风险评估操作规程》,对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风险评估,适时调整矫正方案和工作措施;制定了《武昌区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及应对措施及工作要求;制定了《武昌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职考评办法》,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管理指导网络建设在不断加强中追求创新和突破。
部门协调到位,联动机制日渐成熟。武昌区司法局制定并完善了《武昌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相关单位各负其责、互相支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武昌区司法局争取区综治委支持,将社区服刑人员作为重点人员,纳入社区社会管理网格化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坚持定期与公检法部门沟通,特别是自觉接受检察院监所部门法律监督,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绩效考核范围内。联合人力资源部门,对有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
管理运作规范,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调查规范,评估有据。制定出台了《武昌区拟适用非监禁刑社会调查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启用武昌区非监禁刑调查文书的通知》,规范了该区社会调查案卷文书格式和办理期限、调查内容、评估报告、审核程序,近年来提交的调查评估意见书,做到了“客观真实、理由充分、参考价值高”,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提供了有力的依据,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提供了充分的执行保障。
衔接规范,执行有力。认真贯彻落实和全面推行社会调查制度,实现非监禁刑裁判与交付执行的无缝对接。在接收报到环节,坚持以档找人、以人查档,遏制漏管脱管现象。每季度与区法院、区检察院矫正检察室认真审核矫正衔接,确保无脱管、漏管。此外,还针对暂予监外人员法律执行文书送达容易滞后的问题,依据武昌区司法局《暂予监外人员身体复查和医学鉴定工作规程》相关规定,提前主动与执行机关取得联系,加强协调和沟通,确保执行文书连续一致,防范罪犯逃避惩处。
教育规范,切入实际。以突出入矫、常规、解矫三个阶段的教育重点为抓手,依据社区矫正工作目标和标准,不断完善制定教育工作方案,对每年的教育工作提出具体和切实的意见。在入矫教育阶段,重点抓好服从矫正行为养成教育和在刑意识教育;在常规教育阶段,系统开展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在解除矫正阶段,重点开展安置帮教政策、创业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
管理规范,强化措施。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矫正阶段和考核奖惩情况,抓好报到登记、思想汇报,走访、谈话,请销假、迁居和接受采访审批,落实解除矫正手续。通过一系列的监督管理措施,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执法的程序和标准,进一步增强了对监管人员的威慑力,加强了社区矫正工作管控力度。
执法规范,注重实效。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制定了《武昌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审议工作制度(试行)》,明确规定了日常审议事项、程序和专门审议事项、程序及相关规定和要求,由相关司法所、矫正科、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参加,专门审议有争议、拿不准的重点案件。为将矫正工作重心转移到社区矫正个案和服刑人员转化上来,2012年该局制定了《武昌区优秀矫正个案申报考评办法》,评选出优秀矫正个案70余件,并在全区进行推广,有效地促进了司法所依法履职和规范执法。
机构健全完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工作机构健全,人员力量得到加强。武昌区司法局把矫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指导管理机构,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地加强和充实力量。目前,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独立办公,设立了比较规范的接待室、心理咨询室、宣泄室、宣告室、会议室和工作人员办公室。
队伍建设有序,工作合力得到巩固。为加强对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的的考核和管理,区司法局制定了《武昌区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管理考核奖惩办法》,规定了考核事项及奖惩标准、考核办法及步骤、奖励申报等事宜,充分激发专职社会工作者工作积极性。在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方面,成立了以区司法局关工委、退休老领导、社会学专家、大学生志愿者为组成人员的特殊人员教育帮扶志愿队,协助司法所开展以法制教育、心理辅导、就业培训、职业规划为主的教育帮扶活动。
教育培训有效,执法能力得到提升。《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武汉市实施细则施行以来,武昌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组织局全体班子成员进行专项学习,并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宣传月活动”,每年组织1-2期《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业务知识专题培训。还采取以学代训的形式,有针对性的组织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市实施细则的条款,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并就困惑和难题开展讨论,推广典型的好做法。
武昌区司法局正以百倍的信心和干劲,以“社区矫正规范年”活动为契机,抓好社区矫正工作机构队伍建设、规范刑罚执行程序和标准、着力加强社矫工作基层保障建设,提升特殊人员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适应武昌矫正工作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努力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贡献力量。(作者单位: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政治(警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