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论内地反恐工作之对策
2015-07-24 01:33:49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胥翔
  
    昆明“3·01”暴恐案件的发生,立即引起全国上下乃至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社会各界在强烈谴责暴徒凶残暴行的同时,也触发了很多人对内地城市如何应对暴恐案件新的警觉和思考。笔者结合自己先后在市、区两级反恐维稳部门工作经历,对内地城市当前反恐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分析,对如何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和资源,长期深入地开展反恐基础工作进行粗略探讨,提出防范对策,以供参考。
  
    一、昆明“3·01”暴恐案件的主要特点
  
    今年3月1日晚9时许,以新疆籍阿不都热依木·库尔班为首的8人暴力恐怖团伙,在云南昆明火车站广场、售票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蒙面持刀砍杀无辜旅客和群众,共造成29名无辜民众罹难、143人受伤。昆明警方雷霆出击,果断击毙暴徒4名、击伤1名,另3名悉数落网。通过对昆明“3·01”暴恐案件的分析研判,笔者认为此暴恐案件主要体现了六个特点:
    一是犯罪动机的极端反动性。警方查明,该伙暴恐分子出于政治目的,在境内外敌对势力、恐怖组织、新疆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的意志支配和指挥下,企图采取反社会、反人类的极端方式,通过残杀无辜民众、制造恐慌混乱、破坏社会秩序、危及公共安全等残忍手段,以此引起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达到其社会影响和破坏目的。
    二是暴恐组织的深层潜伏性。该暴恐团伙为新疆分裂势力组织招募成员,参加过实施暴力、恐怖和格斗等专门培训,思想极端、手段残忍、人性泯灭,平时很少公开活动,不与人接触,事前无征兆,也无蛛丝马迹可循,组织内部结构严密、潜伏很深,一时间难于被人察觉和防控。一到敏感时期,受非法组织的指使和命令,他们便迅速纠集,突然浮出水面,实施有组织、有预谋、有影响的砍杀暴行,这是对新形势下公安机关维稳应急处突能力的重大挑战和严峻考验。
    三是作案手法的极其残忍性。暴徒统一着装,手持利刃,突然袭击毫无防备的无辜群众,并围攻闻警而来的车站保安和出警民警,实施砍头颈、刺胸腹等致命性侵害,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利,企图制造最大程度杀伤力。
    四是侵害目标的特殊不确定性。暴恐分子选择火车站这种人员聚集区域为施暴部位,以手无寸铁、毫无防范之力的行人、旅客和群众为主要施暴对象,由于暴恐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对象具有不可预见性,受害人通常在谈笑行走间瞬间惨遭杀戮。
    五是社会危害的巨大影响性。昆明“3·01”暴恐案件中的多名暴徒,公然持刀疯狂砍杀,气焰嚣张,肆意剥夺他人生命,公然与警方对峙拒捕,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谈“暴”色变,给全社会和广大公众造成一定范围的心理恐慌和生存隐患。
    六是暴恐活动的逐步扩展性。昆明“3·01”暴恐案件的发生,表明暴恐分子已把目标从新疆、西藏逐步转移到内地一、二线城市,企图在内地城市制造事端,扩大影响。
  
    二、对当前内地城市反恐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分析
  
    昆明“3·01”暴恐案件,给内地城市的反暴恐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透视昆明“3·01”暴恐案件的主要特点和发展动向,深刻反思反暴恐工作现状,超前谋划反暴恐策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公安机关必须客观面对并加以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目前,内地反暴恐工作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反暴恐思想意识不强。在社会民众甚至是公安民警的思想意识中,通常会片面地认为暴恐事件,就是象美国“9·11”事件、英国伦敦地铁爆炸案那样的特大事件,在国内只会发生在新疆和西藏等地的特定事件。然而,连续发生的天安门金水桥暴恐案件、昆明“3·01”火车站暴恐案件,却残酷地告诉我们,暴恐组织已从新疆、西藏逐步潜入内地城市,活动范围已从边疆逐步渗透蔓延到内地。
    二是反暴恐基础力量薄弱。目前,大多数地级市的公安机关虽然成立了反恐支队,配备了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但在反暴恐工作的协调、指挥和应急处置过程中,主要还是在110指挥中心的直接调度下,依托于特警、武警、消防等专门队伍和力量开展工作。在县级公安机关目前还没有相对应的反暴恐专门机构,反暴恐基础业务在基层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所队还未有效展开。
    三是反暴恐处置能力偏低。在昆明“3·01”暴恐案件中,最先接警到达现场的公安民警没有佩枪,只有警棍,其中两名民警被暴徒当场砍伤。随后快速赶来的特警果断开枪击毙击伤暴徒后,事态得以控制。目前,战斗在一线的基层所队公安民警枪支配备明显缺乏,平时的应急处置中均使用公安部统一规范的单警装备,在处置一般案件尚可,但面对手持利刃、穷凶极恶的暴徒,仅靠约束性警用装备,很难制服暴徒。
    四是反暴恐源头治理难度较大。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攻坚期、深水区,经济体制改革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类社会矛盾普遍交织存在,要防止这些矛盾成为恐怖分子招募人员的借口,也要防止恐怖事件成为个人极端主义者报复社会的教材。一些人原本同暴力恐怖主义完全不搭界,但遭遇个人利益损害或人生变故时,同样也会选择以暴力恐怖的极端方式,发泄不满、报复社会。
  
    三、防范应对暴恐案件的对策思考
  
    (一)更加注重情报搜集研判,擦亮反暴恐斗争之“眼”。昆明“3·01”暴恐案件表明,暴恐活动是一种特殊形态,哪个地方防范薄弱,暴恐分子就可能在那个地方进行渗透,他们拿起武器是暴恐分子,放下武器就隐身为普通市民。反暴恐斗争的核心是早发现、早预警、早研判,只有在暴恐袭击发生前获取重要情报,果断采取措施,才能将暴恐活动摧毁在行动之前、扼杀于萌芽之中。要健全情报网络。公安、国安、综治、维稳等部门要密织情报网络,及时收集掌握涉暴涉恐维稳情报信息,及时发现各类苗头型、内幕性、行动性情报信息。同时,依托村(社区)、镇(街道)、县(区)、市四级社会面维稳信息工作网络,最大限度整合情报信息资源,实现涉恐涉暴情况线索及时发现报告、科学研判预警、有效防范处置。
    (二)更加注重暴恐意识教育,打牢反暴恐斗争之“基”。在反暴恐斗争中,社会公众既是暴恐活动的攻击目标,也是反暴恐斗争的参与者。为此,政府在加强反暴恐斗争时,迫切需要对公众进行必要的反暴恐意识和方法的宣传教育,让群众认清暴恐活动的本质及危害,依靠人民群众,开展一场反暴恐人民战争,从根本上提升群众反暴恐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三)更加注重暴恐队伍建设,磨砺反暴恐斗争之“剑”。暴恐事件由具有极端思想、凶残暴力和受过专门训练的亡命之徒组织实施,其目标是就是杀人夺命,制造影响。公安机关作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主力军,必须着力构建一支政治更强、纪律更严、业务更精、作风更硬的反暴恐专业化队伍,严厉打击暴恐犯罪活动。
    (四)更加注重暴恐警务保障,筑牢反暴恐斗争之“盾”。面对日益严峻的反暴恐形势,公安机关必须要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要以最快速度出动应急力量,实施武力突击和救援,就必须具备以科学技术为支撑的先进、完备和有效的武器装备,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打击犯罪,将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五)更加注重暴恐协调配合,聚合反暴恐斗争之“力”。反暴恐斗争是一场长期、复杂的拉锯战,需要投入巨大、持久的精力去防范打击,不可能速战速决、一蹴而就。同时,反暴恐也不仅仅是公安一家可以完成的工作,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指挥下,发挥部门职能,依靠社会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统一协调推进。
    (六)更加注重暴恐机制创新,开启反暴恐斗争之“智”。近期,国家反恐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以新疆为主战场,其他省区市积极配合,开展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目前,跨省、跨市的反恐情报交流仍只是在少数地方成为现实,不利于应对恐怖分子跨域流动,打击恐怖活动必须建立在跨地域协作的基础上,建立不同层级、信息传递无障碍的区域反恐情报协作网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反恐情报工作的重点。应当组建全国性的反恐情报网络,加强情报资源共享,提高反恐防控打击效率。与此同时,公安、铁路、民航、交通运输部门要密切协作,启动联动联勤联防机制,防止出现反暴恐“断层”,形成“一盘棋”,拧成“一股绳”,抓好火车站、飞机场、汽车站及周边巡逻守卫工作。要形成反暴恐斗争的整体工作合力。不断加大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力度,特别是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确保及时发现反暴恐隐患和苗头。(作者单位:襄阳市公安局襄州区分局)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