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晓红 李剑
多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实际检察工作中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深入探讨、实施预防职务犯罪对策,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对预防、减少、遏制职务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和做法。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也显现出了一些缺点和不足。职务犯罪并未得到有效遏制,腐败问题仍然是全社会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造成这一局面的根本原因除了职务犯罪产生具有复杂性的原因外,更主要的还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存着一定的缺点和不足,面临着不少难题,从而影响了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当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存在的问题
1、认识滞后。当前,在不少地方和部门,包括领导干部,不能正确理解经济建设、稳定大局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重经济建设,忽视思想建设,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有效性没有充分的认识,甚至一些专门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人员也把该项工作看作可有可无,日常工作做做秀,走走过场。有相当部分同志认为预防部门是非主要业务部门,预防工作不应该投入太多的工作精力,抓好抓坏无所谓,有个别人甚至认为抓好了预防工作会影响自侦工作;从事预防工作的同志也很消极,认为预防部门是“么门”,安排在预防部门工作是领导不信任,预防工作既得不到党组重视,也难干出成绩,导致工作中没有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造成预防工作长期得不到深层次发展,仅停留在讲讲法制课、搞下行贿档案查询等简单的预防工作。使预防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对预防犯罪少发生的要求,与党委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加大预防犯罪力度的要求远远不相适应。
2、合力滞后。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它需要社会、公民、各单位、各主管部门的共同参与,构筑预防 职务犯罪的网络,形成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但目前,只有检察机关设立了预防机构,而其他部门,特别是地方党委、政府内没有设置这样的机构,对预防工作的开展极为不利。就目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尚没有法律规范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党委、政府的参与,搞好预防工作就等于空话。而当前检察机关的预防措施仅限于开座谈会、举办法制讲座、发送检察建议等几种有限的形式,也不具备约束性。有时工作做了,措施也采取了不少,但收获甚微。如我们发的检察建议,人家采纳没采纳,如果不被采纳,我们怎么办,这些问题都没有有效的办法解决。
3、立法滞后。目前在我国宪法、法律和其他法规当中均难以找到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规定或措施,只有高检院《关于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意见》。所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几乎是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关于预防犯罪的书籍、资料和专业人才更是匮乏。各类报刊杂志和新闻媒体中,关于办案和打击犯罪方面的内容较多,而关于预防方面的资料少。另一方面,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门科学,有很强的专业性,需要有一定业务知识的专业人员。而现实情况是,很少有同志有意到预防部门工作,想来的也是为了图舒服、享受。根本没有心思去搞好预防工作,更谈不上去研究预防工作。
4、措施滞后。目前,检察机关普遍存在预防宣传大于实效的现象,许多基层单位都是从宣传目的出发,为了宣传而搞预防。制定措施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也就无法达到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效果,实际工作中预防工作采取“亡羊补牢”的办法,侧重于某些案发率较高的系统和部门,这也就会出现目前“预防跟着犯罪走”的怪现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靠当地党政部门和重点行业领域主管机关的重视与支持,各单位的协调与配合来开展工作。在具体的预防措施、检察建议的落实上则往往受到很大的制约,对重点行业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近几年反贪办案工作中所发出的《检察建议书》的反馈率甚至不到一半,可见当前职务犯罪预防的社会支持率和社会效率如何。
二、对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建议
1、加大查处力度。当前职务犯罪仍然高发,腐败形势仍然严峻,必须始终保持查处职务犯罪的力度。一要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在贯彻落实中央新时期反腐败战略方针,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同时,必须重视和支持纪检、检察和审计机关开展职务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各职能部门,必须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有乱必治,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违法违纪案件的工作力度,发挥办案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二要突出重点。各职能部门,在办案工作中应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突出办案的重点领域和环节,整体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2、健全预防网络。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专门预防和社会预防是行之有效的办法。要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各类非公有制民营企业中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式、全覆盖、网络化预防格局。积极推进预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工地,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畅通诉求渠道,平等协商对话,切实深入基层,维护群众权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强化法律意识和廉政建设;推进业主和施工企业开展廉政共建活动,最大限度减少和防控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力争双赢的良好局面。
3、整合预防力度。一要重视思想认同,增强预防动力。从扼制腐败的角度看,预防部门是非常关键的业务部门,预防工作是检察机关提高执法公信力、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的重要载体,因此,各级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预防部门建设,要加强预防力量,确保业务骨干充分到预防队伍中来,要设立专项预防工作经费,重视预防工作的硬件建设,打牢预防工作的物质基础。二要注重机制认同,整合预防内力。要积极探索大预防模式,建立以“党组统一组织领导,预防部门统筹协调,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社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系统化规划,体系化推进,项目化落实,整体化推进预防职务犯罪、预防刑事犯罪、预防诉讼违法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的工作模式,这种模式使内部资源能达到最佳效能。(作者单位: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