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人民检察院 胡文学
近日,仙桃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郑海滨、张杰两起网络贩毒案,2人在短短不到1年的时间内,分别贩卖毒品案值18余万元、30余万元。通过对2起案件分析研究,发现当前网络贩毒案件猖獗,除具有传统毒品犯罪的特点外,还具有网络犯罪的新特点。
一、网络贩卖多为新型毒品。不同于吗啡、海洛因等传统毒品,网络贩卖的多是国家管制的精神麻痹类药品,如盐酸曲马多、地西泮等药品,这些药品是国家明令禁止随意买卖的药品。曲马多、地西泮在临床上作为是一种中枢性镇痛药,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用药过量会成瘾,对人体的作用类似吗啡和海洛因,成为犯罪分子贩卖的新型毒品之一。
二、网络贩毒人员年轻化、智能化明显。实施网上毒品犯罪,需要掌握一定的电脑网络技术及基本的操作技能,还需具备一定的化学知识,尤其是对网上提供的毒品配方,犯罪分子必须熟知相关毒品的化学结构及属性。因此,网上毒品犯罪的主体多数是掌握了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及一定化学专业知识的智能性专业人才。
三、作案手段多样,隐藏性强。网络贩毒都是网上用代号、昵称进行联系;在网上进行交易时,往往都是用暗号,或用一些特定的语言、物品来代替毒品,最后支付宝付款,快递公司送货;淘宝旺旺的注册登记信息、办理的银行卡用的都是他人身份证信息。如郑海滨、张杰在网上卖毒品时,其淘宝网网店页面上销售的是女式内衣、睡裙或茶叶,并且销售页面对商品没有进行任何描述,暗地里贩卖的是毒品。
四、调查取证难,打击难度大。在网络上很难找到贩卖毒品的源头,即使通过技术手段找到了进行网络贩毒的服务器,也很难查明到底是谁在用这个服务器贩毒;网上贩毒的证据多为电子证据,容易灭失,难以固定;网络贩毒的移动性强,犯罪分子往往“狡兔三窟”,不易锁定。如郑海滨、张杰两人频繁更换QQ号、手机号。张杰仅QQ号就有10个,手机有4部,淘宝网上有3个店铺。
五、网络贩毒范围广、社会危害性大。借助网络的毒品犯罪较传统形式而言,可以跨国、跨境贩卖毒品,覆盖范围很广,购买者以年轻人居多。如郑海滨、张杰的下线共有130余人,遍及全国各地,涉毒人数众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打击网络贩毒需多部门合力。为切实遏制这种新型的贩毒方式,防止其扩大、蔓延,笔者建议:
1、完善相关立法工作。网络贩毒作为新的贩毒方式,具有新的特点。立法部门应与时俱进,结合网络毒品犯罪特点进一步完善《禁毒法》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使打击网络毒品犯罪有法可依,惩处有据。
2、加强禁毒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强禁毒宣传,根据不同的对象探索创新禁毒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拓展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纵深度。尤其要加强对青少年宣传教育,针对青少年的特点,运用网络媒体、互联网加强禁毒宣传,以达到更好的宣传教育实效;对于不同的地区,要根据当地民族民风,传统习俗进行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禁毒宣传的预防教育作用,进一步提高群众自觉抵御毒品侵害的意识和能力。
3、加强网络监管。除公安机关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外,网络管理部门、网络运营商、网站等各单位从源头上加强监管,堵住虚拟社会涉毒犯罪的漏洞;要将网吧、电商、网店和快递业都纳入缉毒监管范围中,不断强化其责任。
4、加强对生产厂家以及物流行业的监管。国家药监部门对生产精神类药品的厂家要监管到位,有效制止国家管制的精神类药品非法流入市场,堵住源头;物流部门要依法、依照规则对物流进行检查,发现违禁品要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以儆效尤。
(来源:《楚天法治》2014年11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