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制度是重要的预防性司法制度,公证服务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那么,公证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如何在业务中通过公证事务和相关的法律事务,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和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笔者进行了一些思考与实践,抛砖引玉,总结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特别是二十大后公证服务的新时代背景
伴随着法治环境、经济形势的转变,各类事务趋于复杂化,人们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都在不断增强,社会需求势必是多样化且个性化的。公证行业是一个紧随时代步伐而不断发展进步的行业,多重的社会需求要求公证服务主动创新。
一是在网络时代背景下,高速传递的信息数量巨大,对公证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群众能够直接通过网络更快速地获取更多公证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流程以及案例,通过数字技术、信息技术对公证有了初步的了解,在内心对公证服务的效率有更高的期待。“互联网+”的环境趋势下,要求公证服务对先进手段加以利用,在保证科学性和合理性的前提下能够稳定提高效率,从而达到改善工作状态的目的。
二是公证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息息相关,公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能够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业务方面的要求在不断增加,但同时存在有不少人不了解公证服务的存在意义,不知道如何运用公证服务来保障自身的利益。为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公证服务更要提高服务水平。
三是疫情后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新的变化,不仅对中小微企业产生影响,更可能深入引发社会上的就业问题,加大家庭经济压力。公证植根民生所需,公证服务与各类民事活动息息相关。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社会发展对公证服务的需求需要重点关注,不断拓展服务维度,发挥公证制度规范行为、提高效率、维护稳定、预防纠纷的应然价值。
四是《民法典》颁布实施后,公证遗嘱优先效力的取消对公证业务造成了冲击。公证作为一项法律行为,在《民法典》颁布实施前,对于遗嘱的公证其有着优先的法律效力,是在众多遗嘱形式中优先于其他遗嘱的一种形式。也是为广大群众所钟爱的遗嘱形式。但是随时法律的修订,这一优势丧失,对业务形成了一定的冲击。如何探索更好的方式服务群众,是一个新课题。
二、创新公证服务群众的探索与实践
后疫情时代,经济不景气,群众收入水平普遍有所下降,但是公证作为一项与人民群众,特别是普通群众密切相关的业务,是不可或缺的。为了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我们麻城市公证处结合公证服务特点与社会生活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出便民服务“四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护航复工复产,让公证服务对象切实感受到公证“速度”与公证“温度”。
一是优化服务体验。提供从事前到事后的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开展5+2、手机24小时开通便民利民活动。公开咨询电话和网上咨询路径,做到咨询电话一打就通、咨询事项一口说清、网上咨询即时答复。同时实行首问负责制,要求第一时间接触当事人的公证员负责全程解答、办理当事人的公证咨询和公证事项,对所需材料必须一次性告知,落实“最多跑一次”,不让当事人多次往返。
二是规范办理流程。窗口服务做到两个一律,“具备受理条件的,一律即时受理;具备出证条件的,一律快速签发快速出证”。优化窗口服务,细化工作流程,提高办证效率。建立健全公证诚信体系,完善“公证公开”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证执业行为。
三是开通绿色通道。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通办证“绿色通道”,提供贴心、便捷的公证服务。坚持限时办结,为困难群体、特殊人群提供公证法律援助。针对年老、残疾、行动不便人员组织工作人员上门提供公证服务。
四是开展暖心行动。积极参与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的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落实惠企政策。通过定期开展活动,现场解答民营企业在法律上遇到的难题;宣传国家关于民营企业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在公证业务领域能为企业提供哪些帮助。
三、为群众、企业提供公证服务典型案例
麻城市公证处以“服务民生、服务企业”、“优作风、提效能、树形象”、“效能服务品牌”等专项活动为抓手,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提升公证质量。推出优先服务、快速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优惠服务,拓展新型公证业务。今年以来,共受理公证事项5867件,接受国内外业务咨询500余人次,先后办理园区企业合同公证、融资借款合同公证、证据保全类公证等业务30余件,公证服务满意率达98%,满足园区企业公证需求,全面助力园区企业发展。
湖北某电力器材有限公司位于麻城市工业园区,2021年该公司和麻城市某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由其承建该公司面积为1591平方的厂房,双方签订了承包合同,承包方式是包工包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在承包合同里面载明,厂房建成以后一场大雪导致整个顶棚就垮塌下来了,该公司多次与承建方沟通无果,诉讼又是漫长无期,直至2022年六月份该公司还无法开工生产,对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无奈之下,该企业派员到公证处求援,申请办理在厂房坍塌现状及车间损失现状进行保全公证。
麻城市公证处对该公司提供的厂房租赁合同及厂房施工合同立即进行了审查,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麻城市公证处当场受理,指派两名公证员冒着酷暑,紧张有序地完成了证据保全的全部过程,并根据该公司实际情况减半收取公证费。固定证据后,对方迫于压力,主动与受损公司协调,进行赔偿,该公司随后另外找承建方重建厂房,不久,该公司得以顺利开工,为企业挽回巨大损失。公司总经理在事后向公证处打来感谢电话“你们公证处帮了我的大忙,固定了证据,我们占据了法律的有利地位,获得了合理的赔偿,让我们可以重新开工,不然等我们和之前的钢构公司诉讼程序走完,公司可能已经亏损到不能承受了。”该案例入选省级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创建示范点《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典型案例选编》。公证处为麻城市成功创建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作出了突出贡献。
近年来,麻城市公证处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理念,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公证工作的满意率、知晓率和对公证人员的满意度,全面展现新时代公证为民的新形象。
(麻城市政协常委、麻城市公证处公证员 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