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时期,各地“大数据+网格化”的结合运用,使得大数据技术快速精准的分析能力与网格化管理的全覆盖、精细化相得益彰,构筑了疫情防控的坚固屏障。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在杭州城市大脑运营指挥中心考察时也充分肯定了“数字治疫”等方面的效能,同时指出,“让城市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立足新发展阶段,为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和民生服务保障能力,不少城市正在积极推进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工作,着力打造能感知、会思考、可进化、有温度的新型智慧城市。在大数据赋能下,通过打通数据壁垒,对海量数据源去噪、抽取、集成,数据信息交叉比对和关联性分析,以及不断拓展社会治理应用场景,整合社会治理力量和社会服务资源,实现科学精准决策,提高城市治理效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然而,虽然目前政府对相关公共数据的保有量激增,在“数据治堵”、“数据治疫”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大数据时代,城市治理现代化仍面临一定挑战。
一、大数据赋能城市治理现代化面临的挑战
(一)数据思维有待树立
发展先行,首先要思想先行。在大数据时代,实现城市治理现代化需要树立大数据思维。然而由于大数据具有极强的技术属性,目前政府部门数据专业人才仍然匮乏,个别部门的大数据思维仍然欠缺,理念方面受到诸多传统意识的影响和制约,比如因建设经费投入大,存在“等等看”思想,又比如现阶段的数据整合,多以行政服务为出发点,缺乏服务于全面治城的更高站位。同时,企业、群众等对政府的大数据管理、大数据职能应用及有关具体工作了解不够深,大数据思维未达成共识,导致在推动和监督城市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二)数据融合有待提速
一是现有数据整合难。由于各部门现有系统各不相同,数据标准化程度不一,有些系统融入大数据还需进行系统改造;同时因为数据安全、数据共享意识、垂直系统对接等原因,部门数据整合仍是当前政府大数据融合的一大障碍。二是部门协同机制有待完善。部分已经建立了城市大脑的地区,当前更多的是打通了面向群众的前台信息通道,后台的行政任务配置依然以部门制、职能制为基础,各部门资源共享和协同合作的激励机制仍有待完善,跨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仍有待强化。三是社区级别的数据接入缺失。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全面掌握网格内的人、情、地、事、物、组织等数据。部分地区的智慧城市建设,尽管已基本实现组织机构科层之间的信息共享,但社区级别的数据仍未能有效接入以及联网共享。城市在智慧社区与智慧城市建设进程中,能否建立社区小脑与城市大脑的联动机制,关系着未来能否实现智慧化的叠加效应。
(三)数据安全有待保障
数据安全是数据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大数据时代的城市治理需要高度重视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已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但是大数据的发展一日千里,相关法律法规仍有完善空间,同时普通群众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
二、大数据时代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具体路径
(一)破除思想之冰,树立数据思维
一是强化公职人员的大数据意识培育。通过专题培训、交流学习等方式,使其掌握大数据前沿知识,了解其他地区大数据城市治理实践,不断培育政府工作人员的大数据思维,不断提升大数据管理、分析和应用能力。二是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通过招硕引博等方式,引进一批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专业数据人才队伍,为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三是涵养大数据城市治理文化。通过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大大数据相关知识的科普和宣传力度,涵养公众的“数据精神”。
(二)明确主体责任,推动数据共享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组织架构,明确不同主体在城市治理大数据搜集、整合、挖掘及可视化过程中的不同职责,提高各类主体共享和运用数据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建立共享机制。建立部门资源共享和协同合作的激励机制,以制度形式规范数据交换的范围和程序,实现大数据资源的开放、透明和共享,为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基础。三是注重叠加增效。将社区小脑建设作为推进城市大脑建设的有效抓手,汇聚智慧社区的信息流,形成城市大脑与社区小脑叠加效应和驱动机制,打通数字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三)做好风险防范,保障数据安全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在法律指引下,不断完善部门规章和行业规范,对大数据的应用和处理进行严格管理,切实保障大数据安全。二是重视风险防范。建立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防护体系,同时不断升级安全技术。综合运用数据加密、分离秘钥、控制使用权限、数据脱敏等方式防止数据泄露、网络攻击等问题发生。三是加强部门监管。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要建立大数据信息安全体系,加强对各类机构在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分类及数据交易中的监管,在开放数据与维护公民隐私权方面把握好尺度。四是保障公众权益。加强数据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数据信息安全意识,同时通过适当公开大数据治理过程、设置算法规则的解释渠道等方式,使公众掌控自身数据的使用情况,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文/杨晓燕 作者单位/荆门市掇刀区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