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4 21:10:13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文/江肖潇
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乡村依法治理的状况构成了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底蕴、底色和底气。笔者探访了鄂州市七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包括鄂城区的刘畈村、泽林村、峒山村,华容区的黄柏山村、武圣村、灯塘村,梁子湖区的畈雄村,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依法治理的经验进行了总结。
一、鄂州市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基层民主建设经验
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健全,运行规范,并有效发挥作用。在实地探访中,笔者发现这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均发挥出了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监督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切实保障村民民主权益。其中武圣村党支部共有党员77人,党员在全村人口中的占比达3.8%;峒山村、黄柏山村、灯塘村党员在全村人口中的占比达3.5%;其余3个村的党员占比也在3%以上,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七个村先后完成了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换届工作,程序规范、选风良好,各类代表人数符合法定要求,选举结果实现了选优配强,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注入了新鲜血液,形成了老中青相结合、年龄结构相对优化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每年均接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
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并明显发挥作用。鄂州市七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均依法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程序完整,内容合法,符合实际,执行规范。笔者调研走访发现,村规民约入户率实现全覆盖。其中,峒山村根据实际发展情况,依法依规修改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以规范制度为抓手,通过建立党内监督制度、“党务、村务”双公开制度等,增强了村务公开的透明度,融洽了干群关系,营造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良好氛围。刘畈村注重把乡贤代表、行业能人、文明示范户组织起来,成立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禁赌禁毒会等群众性民间组织,利用《村规民约》,规定什么事可以办,什么事不可以办,采取“土办法”进行约束,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约束。
在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方面严格遵守“四议两公开”制度。峒山村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畈雄村的生态扶贫基地项目都先后经历了村党总支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大会决议,决议情况在村公示栏公开,每个子项目实施完成后都进行了公开公示,各小组理事会成员参与了工程的日常监督和验收。畈雄村的生态扶贫基地项目投入建设以来,带动贫困户生产收益40余人,每年年底公布基地产业和收益情况。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通过民主恳谈、民主听证等村民说事、议事的方式,对村工程项目、征地拆迁等重大民生问题开展民主协商,极大程度保障了村民的合法权益,推动了乡村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
二、鄂州市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基层法治建设经验
以法律法规的普及来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必须让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鄂州市七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努力提升村民的法治素养,增强村民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峒山村作为鄂州市七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中人口最多的村,通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大型集中宣传活动来发挥人口效应,活动参与人次超过千人,学法浪潮声势浩大,学法氛围热烈浓厚。刘畈村通过进村入户、发送资料、悬挂横幅的形式对村民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累计印发宣传材料1000多份,悬挂宣传横幅60多条。灯塘村利用群众集中于广场散步之机经常播放法治教育片普法,起到学法于娱乐之中,效果明显。黄柏山村通过“村村响”宣传法律,累计开展法律知识广播宣传650多小时,学习于饭前饭后,学法于田头地埂。武圣村通过“一村一律师”开授法律法规知识普及课程,年均讲课30次,参与村民达2000多人(次)。畈雄村通过建立反诈骗微信群,宣传案例警示和法律法规,将新媒体宣传融入法治乡村建设。
通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鄂州市七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均建有调解室,并配备3名村法律顾问和3专职人民调解员,每个自然湾的主要路口都安装了摄像头等监控设施。峒山村法治广场于2020年投资20余万建成,充分利用雕塑、宣传栏、标识牌等载体,重点宣传宪法、选举法、民法典、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为村民增加法律知识储备,以法治为农业农村的发展护航。刘畈村投入资金20万元,正在建设法治广场,并配套室外电子显示屏、法治宣传专栏等,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灯塘村法治广场共投资30余万,于2020年9月建成。畈雄村在原有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的基础上,2021年再次投入10万元资金新建法治宣传栏3处、法律服务室和人民调解室各一间,安装村级监控中心系统一套,达到户户门口一眼清,家家都有电子眼。
法治德治双管齐下,树立良好文明乡风。峒山村通过开展村级“道德模范”评选来树立道德标杆、法治标杆,感化和影响村民,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法治素养。刘畈村充分利用标语、横幅、新媒体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乡风文明建设内容,形成尊老爱幼、邻里和睦、遵纪守法、文明礼仪、诚信友爱、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黄柏山村、灯塘村、武圣村均于2019年成立了乡风文明理事会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提倡和督导群众移风易俗、崇尚文明。畈雄村多次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邀请戏班子到村里唱戏,邀请放映员到村里放电影,丰富村民文化娱乐生活,提高精神文明质量,使群众在娱乐活动中轻松地接受了法治教育,增强了道德观念。
三、思考与启示
鄂州市七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经过多年的依法治理,实现了无村霸、无黑恶势力、无黄赌毒、无邪教活动,社会治安良好,群众安居乐业,国家各项惠农利民政策得到落实,经济社会发展在当地均处于领先水平。这七个村依法治理的生动实践和取得的明显成效,对新时代深入推进村级依法治理、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有着重要启示。
启示之一:人民群众是村级依法治理的主体。要把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激发出来,就要在党的领导下把人民群众有效组织起来。
村级依法治理实践中常见的错误就是把群众作为治理对象而不是作为治理主体,不尊重群众意愿,不发动群众参与,导致“干部干、群众看”的不正常现象,甚至一些农村出现“一盘散沙”的局面。村级依法治理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在党的领导下有效组织农村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过程。从鄂州市“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治理经验来看,这7个村的党支部都起到了关键作用,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全方位发动群众参与到依法治理中。通过合理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充分调动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积极性。通过设立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禁赌禁毒会等群众性民间组织,使得村民话有处说,说出来有人理,把村民主体力量激发出来了。
启示之二:法治是村级治理的主要方式。要有效预防和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就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当前,我国农村发展中存在很多现实问题和阻力,村霸、黑恶势力、土地纠纷、非法集资、环境污染等问题较为突出,一些人经济状况变好了,生活水平提高了,知识储备和文化素养并没有随之增强,还停留在“信访不信法、讲蛮不讲法”的阶段。从鄂州市“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治理经验来看,这7个村的法治氛围都十分浓厚,法治成为了村级治理的主要方式。通过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增强了村民的法律知识储备,通过形式多样法治文化阵地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通过配备调解室和调解员增强村民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注重将矛盾纠纷化解过程变成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过程,引导公民依法理性维权,在增强个人权利意识的同时,增强公共意识、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遇事找关系等思想和行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习惯及日常思维模式也必然要随之改变,我国农村也必然要求治理方式的变革,以法治方式构建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乡村秩序成为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客观实际的内在需要,以法治为主要支撑的可预期、可依赖、可执行的“规则之治”将植根于广大农村的土壤中,法治乡村建设的步伐也将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越走越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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