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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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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税务“一把手”和领导班子 监督难题的历史逻辑与实践路径
2021-10-08 18:41:29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文/咸宁市税务局  詹鹏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百年历史,也是我们党不断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防范被瓦解、被腐化的危险的历史。今年3月,党中央公开发布《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历史逻辑:从百年党史看中国特色监督之路
  (一)党的监督历史是实现组织进化的历史。我们党从成立起,就把对权力的监督贯穿成长发展全过程,以有效监督促进组织不断进化。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把严格监督写在自己的旗帜上,从五大批评陈独秀的右倾错误,到八七会议撤消陈独秀党内职务,再到遵义会议确立毛泽东在全党的领导地位,我们党始终勇于追求真理、修正错误。新中国成立之初,牢记“两个务必”的要求,开始医治战争创伤,先后领导人民完成“三大改造”,开启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阶段。改革开放时期,果断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从1978年开始恢复纪律检查机关,到1993年中央纪委和监察部合署办公,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以高压反腐净化政治生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从税收发展历史来看,税务总局把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严在平常,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进税收事业不断取得新进步。
  (二)党的监督历史是实现自我净化的历史。百年来,我们党坚持以自我革命精神抓监督,练就自我净化“绝世武功”。从延安时期整风运动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整党整风,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开展“三讲”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集中学习教育,及时清除错误思想,提高全党政治觉悟、理论水平和思想活力。同时,我们党意识到惩治腐败是自我革命、自我净化最重要、最艰巨的任务。延安时期枪毙黄克功、肖玉璧等“有功之臣”,建国初期处决刘青山和张子善,改革开放后判处胡长清、王怀忠、成克杰等死刑。十八大以来,坚决消除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孙政才等党内政治隐患,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自我革命决心。从税收发展历史来看,税务总局党委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抓长严,将监督的触角覆盖到基层,激浊扬清、正本清源、纯洁队伍,为税收事业健康发展营造了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
  (三)党的监督历史是实现制度优化的历史。百年来,我们党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治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的一大党纲和二大、三大、四大党章对党内监督工作都作了规定。1926年中央颁布党史上第一个惩治腐败的文件。五大党章首次为“监察委员会”设置专章。1928年颁布党的历史上第一部中央巡视条例。改革开放后,我们党在领导建设、改革的进程中,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发展,建立健全中国特色国家元首制度、选举制度、行政制度、监察制度司法制度等制度,有力地保障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伟大使命的实现。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权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坚持用制度治权治吏,制定修订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健全完善宪法、监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国家法律,构建起规、纪、法贯通的制度体系。从税收发展历史来看,自1994年开始,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相继部署实施“五大工程”“五严要求”“五个突破”“五个深化”;先后制定关于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1+6”系列制度和关于深化税务系统纪检机构改革的“1+7”系列制度,为加快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问题导向:直面税收工作实践中的监督之难
  (一)难在克服“官本位”。从权力运行的角度看,官本位思想的本质就是权本位,本质上拒绝监督,形式上践踏监督。一是“官本位”思想导致规避监督。花钱、用人、审批、决策等重大权力都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说了算”,个别“一把手”习惯凌驾于组织和集体之上,认为监督就是故意拆台,更有甚者打击报复,导致权力自由裁量、不受制约、独断专行。二是“官本位”思想导致逃避监督。个别“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把理应为广大人民服务的权力,变成官员炫耀的资本和谋取私利的工具,导致权力寻租、权力失控,从而采取隐蔽手段以逃避监督。三是“官本位”思想导致回避监督。一些领导干部高高在上,往往只听赞歌颂歌,不听真话听好话,于是身边聚集起阿谀逢迎之辈,耳边充斥着溜须拍马之言,在捧场声中迷失方向。
  (二)难在克服“怕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人财物方面有绝对权力,导致监督部门履行职责时容易“服从”。一是对权力有所忌惮。忌惮“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官威,不敢进行监督,甚至有人认为监督领导是抗上、犯上,觊觎领导职位,导致“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用权无所畏惧。二是对监督者的及时保护和救济不够。有些干部认为监督会导致“树敌过多”,得不到广泛认同,加上制度设计中少有对监督者及时保护和救济,久而久之监督者难免被“边缘化”,甚至被打击报复,因而不敢监督。三是对较真者的正面评价和鼓励不够。行政文化中缺乏对较真者的正面评价和鼓励,有的领导干部甚至认为较真就是找茬,较真反而挨批评,导致较真者不敢较真。
  (三)难在克服“搞形式”。存在“等”“靠”思想,监督只求形式“到位”,不求结果“出效”。一是有效监督不及时、不具体。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有的上级领导对下级违纪问题没有足够重视,甚至包庇和忽视,没有进行及时的批评教育;有的上级领导以感情用事,故意搞形式代替监督,导致上对下的监督形同虚设。二是同级监督缺乏独立性、权威性。目前税务监督机构多设在系统内部,接受着上级监督机关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其财政经费、人员编制、人事任免主要由同级党委控制,监督工作缺乏独立性,削弱权威性。三是群众监督意识不强、渠道不畅。一些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运作、业务活动和家庭状况视而不见,加上监督规范跟不上,来自群众的监督信息沟通不够顺畅,群众监督的积极性未能充分发挥。
  (四)难在克服“缺韧劲”。对问题整改、重点工作进展等监督未到位,党委全面监督、部门职能监督、支部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作用未充分发挥,缺乏韧劲,监督的长效机制未完全形成。一是监督刚性不足。现行监督制度实体性制度多,程序性机制少,原则性、粗线条、有弹性的规定多,量化的、具体的、刚性的规定少,在落实缺少韧劲。二是监督能力不强。片面认为监督是纪检部门的事,往往只注重发现问题,监督“后半篇”文章缺失,弱化监督权威。三是表率作用不够。有些领导干部以上率下示范效应发挥不够,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执行制度不力、推动工作落实等问题,不是带头搞自查整改,而是搞蜻蜓点水、大而化之,导致监督无力、难以为继。

三、实践路径:探析破解“关键少数”监督难题之策
(一)自我净化和组织进化双向发力,让接受监督成为自觉
  一是加强思想改造。建立健全述学、评学和考学等学习长效制度机制,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自觉学习最新理论思想,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坚决破除“官本位”思想,杜绝家长制现象,切实增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思想自觉。二是强化自我约束。“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要牢记公权姓“公”,坚持按规则、按程序办事。要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防止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的问题,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三是完善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在上级党组织设置监督“探头”,注意从巡视巡察、审查调查、审计司法、信访举报等渠道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二)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双手联弹,让钢规铁纪发力生威
  一是提升制度建设力。对一些目前还适应或基本适应实际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对一些已不适应当前实际的制度,及时废止。健全完善与人大、纪委、公安、司法、审计等部门信息推送、问题移交机制,发挥震慑效应。二是提升制度执行力。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制度,让“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接受评议、接受监督成为常态。加强贯彻执行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自查自纠,对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好、问题突出的,敢于亮黄牌、掏红牌,推动制度落实。三是提升制度生命力。注意其适用范围和操作程序上的严密性、合理性、规范性。注意静态监督与动态监督相结合,侧重于事前、事中的动态性预防监督。对适于进行定性量化分解的监督制度,尽量采取量化分析评价。注意新制度之间以及新制度与旧制度之间的互补性和配套性,努力使制度形成体系,发挥整体效能。
(三)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双轮驱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强化党内监督,增强监督“力度”。认真落实《关于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意见》,构建税务系统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各级税务局党委定期听取纪检监督、职能监督、日常监督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党委抓下级、抓班子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建立完善问题发现、跨部门协作、上下联动、整改落实、成果运用等五项机制,形成有效的监督闭环,努力解决监督对象不聚焦、监督力量分散、监督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二是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监督“精度”。突出查找重点领域、权重部门、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梳理廉政风险点,分岗位描述风险点、潜在风险,制定《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办法》,形成“风险排查、风险评估、风险应对”的监督机制,做到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三是强化防范制约,拓宽监督“广度”。重点监督重大案件审理、延期申报审批、注销登记等税收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精确度。重点监督“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发言、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压实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环节的责任,严格“凡提四必”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用好干部。全面梳理执法管理服务负面清单,加强巡视巡查、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确保整改销号到位。
(四)动真碰硬和关心爱护双管齐下,让担当实干蔚然成风
  一是用“放管服”的思维做强监督。引入“放管服”思维,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放”就是对审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的监督体系。“管”就是编制“一把手”权力清单,落实重大决策终身问责,形成分级分层、有效衔接、上下贯通的责任追究体系,真正把“权力清单”变为“廉政清单”。“服”就是要服务好监督对象,积极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二是用“严善活”的要求做实监督。以“严善活”的要求,充分激发领导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严”就是严格绩效考评,让“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成为硬杠杠。“善”就是完善干部激励向上机制,按照好干部标准选好人、用对人,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担任“一把手”或领导班子成员。“活”就是通过常态化交心谈心、集中培训等,不断激发领导班子的活力,促进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相互提升。三是用“春风行动”的方式做细监督。引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式,紧盯权力集中、资源富集、审核审批等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落实纪检组长谈话提醒制度,及时准确向上级纪检组和同级党委“一把手”报告有关问题。敢于为监督者撑腰壮胆,坚决杜绝当老好人现象,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批评教育、追责问责成为常态。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及时纠正偏差、精准问责,让监督春风常吹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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