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合并审理公益诉讼起诉人荆州区人民检察院诉被告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荆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荆州区城南街道办事处三起不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三部门“一把手”出庭应诉,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干警、部分行政机关代表共计30余人旁听庭审。
城南街道办事处新风一路片区流动人口多,长江大学、荆州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云集,周边自建房及租户众多,学生与周围居民成为该片区稳定的消费群体,吸引了大量的餐饮店在道路两旁开设,众多的流动摊贩向该区域聚集,形成了网红小吃街。但因无序经营,也带来了一系列卫生、治安、消防、交通等安全隐患,居民投诉多。如流动摊贩未依法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且未办理健康证明,防尘、防虫、防蝇等设施不完善,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夜市,导致该片区交通不便,且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等。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社会公众利益,荆州区人民检察院向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荆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荆州区城南街道办事处三部门下发检察建议,但整治效果不明显,致使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因此,荆州区人民检察院向荆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荆州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与荆州区人民检察院、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荆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荆州区城南街道办事处进行联系沟通,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明确案件争议焦点,并进行相应整改跟踪协调。案件审理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履责,针对新风一路存在的流动摊贩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问题,通过安装护栏、明确划分行人通道、摊位区域、车辆行驶区域已基本实现人车分流。在曲江路至荆江大道划定固定摊位300个,按照一户一摊原则,摊主抽签摇号固定摊位,公证处全程监督,确保商贩规范经营。
庭审中,法庭对公益诉讼起诉人起诉的事实进行了调查,公益诉讼起诉人、被告就行政机关是否全面履行职责进行了陈述,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荆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荆州区城南街道办事处的三名 “一把手”重点就荆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后的履职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措施进行最后发言陈述。该案将择期宣判。
网红小吃街的治理,体现了司法与行政的相互结合,保证了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下一步,荆州区法院将深入践行“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理念,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搭建府院联动平台,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汇聚多元解纷力量,不断探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路径,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林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