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召开2019年度基层院报告工作会议,邀请杨春、程汉军两名人民监督员现场进行监督。
近年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党组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工作,通过搭建交流平台,为人民监督员订阅报刊,组织专题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当好履职后盾,突出人民监督员履职活动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监督员履职热情,激发人民监督员敢于监督的内生动力。
2019年以来,武汉铁检分院组织多名人民监督员分别参与了武汉铁检机关巡回检察、案件质量评查、司法救助、公诉案件出庭以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等活动的监督,从办案环节和工作机制上保证8类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案件以及重要检察工作都能及时、有效、依法进入监督程序。
流程入手,全面了解检察工作
如何让人民监督员在监督中对检察机关的整体工作有全面了解?针对这一问题,武汉铁检分院抓好内设机构改革完成后部门名称及工作职能的新划分,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后台配置,亲身感受案件在检察机关的办理流程。2019年8月初,受邀的4位人民监督员同该院案管办的同志一道对该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后台配置调整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该院办案流程进行专项监督。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参与网上检查、视察案件分流管理等工作,让人民监督员进一步加深对检察机关案件办理全流程的认识了解。
活动现场,人民监督员褚维红说:“统一业务系统提升了检察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大了案件信息公开的力度,展示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态度,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增强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
参与办案,在监督中积极助力
“武汉铁路运输检察机关跨区域发出检察建议书采取公开宣告送达的形式很好,而且检察监督有内容、整改落实有程序、反馈整改有时限,必将有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检察建议刚性十足!”2019年10月25日上午,人民监督员刘宏德在参加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对随州市曾都区司法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活动现场发出感触。根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的授权,2019年9月16日至22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组成巡回检察组对随州市曾都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全面巡回检察。这次监督活动,不仅将《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下称:《规定》)中可以进行监督的情形付诸实践,更借助“外脑外力”推动巡回检察工作,消除了基层社区矫正脱管漏管虚管的潜在风险,解决了基层社区矫正队伍人手不足、资金短缺的问题,实现了从监督与被监督的‘对立’向双赢共赢多赢的转变。
不仅如此,该院还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接访。在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今年办理的一件司法救助案件中,通过三次邀请人民监督员接续跟进监督,听取被救助人诉求,见证检察机关释法说理活动,逐步消除被救助人的抵触情绪,最终使这起10年缠访案件得到化解,收到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评查,严要求提升质效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生命线,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是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是公众参与司法的重要渠道。今年以来,武汉铁检分院组织人民监督员对2019年以来两级铁检院院领导办理案件、捕后不起诉等重点案件进行全面评查。2名人民监督员通过查看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电子卷宗和纸质案卷、线上线下同步对比评查,站在客观立场,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认真开展评查,对改进办案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促进了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的有机结合,增强了检察人员的规范办案意识。
人民监督员表示,参与案件质量评查,不仅直观的了解检察机关的具体办案工作,更有一种主动参与检察工作荣誉感,是监督更是与检察官一道直面工作中的问题,倒逼规范司法,共同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据悉,《规定》下发以来,武汉铁检分院还多次组织人民监督员观摩庭审,对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扫黑除恶案件的检察官出庭公诉的行为规范、文书质量、仪容仪表等情况当庭监督,通过持续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以监督促规范,以监督促提升,以监督推动武汉铁路检察工作在新时代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