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十八日,在四年一度的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表彰大会上,安陆法院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是今年湖北省法院系统唯一获得此项殊荣的法院。
近年来,安陆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以党建工作为主线,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执行工作为攻坚重点,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多管齐下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争先创优,迎来了百花竞放、勃勃生机的良好局面。先后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全国文明单位”,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2020年1月18日,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
抓主线:党建引领促审判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必须走深走实走心,绝不允许出现马虎敷衍的现象!”这是安陆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志坚多次在会议上强调的要求。
2019年12月11日下午6时30分,暮色降临。机关第四党支部会议室里正在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历时4个多小时。会上,陈志坚以普通党员身份作检视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老党员真诚提醒年轻党员,殷切嘱咐寄托希望,年青党员深刻反思,展现干事创业自信与决心。
该院在法院内网开辟机关党建工作版块,由机关党委专人负责更新管理。每年在“党建园地”“党建活动”“党务公开”3个专栏上传有关文件规定、工作计划、工作动态100余条,《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公开承诺书》《每月党建工作提示》等内容深受党员欢迎。
该院还制定了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等人员业绩考核办法,对全院干警分解任务、设定目标,层层传导压力,人人明确责任,形成了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良好工作格局,营造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抓中心:提升质效树公正
2019年12月10日,该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对董某等1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开设赌场罪案一审公开宣判,首要分子董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的审判,受到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网上点击率达10000余次,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该院各审判业务庭室对案件审理情况做到每天一公布,每周一讲评,每月一小结,每季度一通报,半年、全年做总结,建立“均衡结案”机制,建立“日保周、周保月、月保年”的办案目标数量化日管控机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减少10天。积极推进电子卷宗、科技法庭、执行指挥中心等信息化管理系统提档升级,促进审判管理体系和审判管理能力现代化,公开各类裁判文书3646份,倒逼审判质效提升。2019年新收各类案件4806件,结案4736件,同比分别上升10.4%和15.1%,结案率达98.5%,受到上级法院和安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赢得了当事人的点赞。
抓攻坚:多措并举克难题
“如果执行问题解决不好,社会矛盾点就会愈来愈多,法院要高标准、严要求,多措并举克难攻坚,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幸福感。”去年12月29日,安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超群在听取安陆法院工作报告后这样说道。
该院集中开展“春猎”“破冰”“槐荫风暴”等涉金融、涉民生、涉刑事财产刑专项执行活动。建立公、检、法“三长”协调会商机制,签署《关于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会议纪要》。在市监管中心设立执行法官工作室,会签《关于共享、应用被执行人数据信息的实施意见》;主动与40家单位签署《联合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与房产、土地、网格、住房公积金、税务等部门实现资源共享。建立线上线下同步失信曝光体系。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应用“12368”执行节点短信推送系统;建立“一案一账户”案款系统。成功执结盛某、李某等骨头案、钉子案27件,化解执行积案56件,化解率100%;实施司法网拍131次,成交金额4200余万元,成交溢价率16.5%。2019年执结各类案件1651件,执结标的额3.2亿元,“3+1”核心指标均达到最高院要求,各项执行指标位居湖北省基层法院前列。2019年12月,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赵咏梅被评为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
抓创新:司法改革见成效
2019年12月19日,安陆法院利用“中国移动微法院”系统,成功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从协作法院杭州某法院移交立案申请到管辖法院安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正式立案,严格按照要求操作。案件受理后,及时采取音视频在线调解方式,实现当日速调快结。这是安陆法院开展跨域立案诉讼服务以来,跨域立案结案用时最短的案件。
该院积极推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就近立案等新型便民立案方式,深化“分调裁审”改革,开创跨地域、跨法院、跨层级的诉讼服务新格局,大力推进“一站式”服务。
2018年,安陆法院高位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来的18个内设机构优化整合为10个;深化繁简分流改革,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组建速裁团队,开展集中送达,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3.6%。多年来,该院坚持改革创新,始终与上级决策部署保持同频共振。2017年,该院被湖北省高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被湖北省高院确定为“司法改革示范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