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7 06:56:59 来源: 点击: 0
南漳县检察院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积极探索,引入外部监督制约机制,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本院检务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明确检务监督事项,确保活动全面开展
一方面制发《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事项清单》。该院根据业务部门、业务职责、业务种类,认真梳理归纳,分门别类制作了《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事项清单》。监督事项清单主要是对各业务部门需提请监督的检务工作事项作了详细说明。如第一、二检察部办理的不起诉案件、重大影响的不批准逮捕案件在作出决定之前可以邀请人民监督进行案件公开审查、听证活动。对于办理的涉黑涉恶、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可以邀请人民监督参加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活动。
另一方面,建立业务部门联动配合机制。在邀请人民监督员组织开展参与检务活动时,紧紧围绕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务活动范围,各业务部门需根据提请监督事项上报该院案管部门,受理后根据业务种类,统一部署安排活动,业务部门配合实施。如在组织开展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等相关工作时,因该工作涉及多个业务部门,首先在涉及业务部门之间召开联席会议,对提出部门、审核部门、送达部门的具体工作进行分工部署。其次,在组织开展中,对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应由提出部门应邀人民监督员共同完成。最后,对督促落实情况应由审核部门将结果上报组织部门,组织部门及时将落实情况反馈给监督员。各业务部门相互联动,形成团队合力,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活动前期组织培训,提供精准监督方向
一方面在提请组织开展活动程序上,要求业务部门在提请监督事项时,应提前上报,给予组织活动充分的准备时间,避免监督流于形式,保障监督员充分履行职责。如组织开展李某某现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活动时。活动前期,组织人民监督员学习了《关于落实认罪认罚制度的办法(试行)》中的有关规定,积极传达办法精神与办案程序,让监督员了解监督的范围及重点,切实做到学通弄懂。
另一方面,在活动组织开展前,针对上级院组织实施的专项活动,及时向人民监督员传达检务工作要点。如今年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省院开展2019年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根据省院案件评查实施方案,此项工作分为多个阶段,在每个阶段前,逐一向监督员传达了工作要点。在部署阶段向监督员通报了《省院2019年度案件质量评查方案》、《省院评查工作细则》、《案件评定等次》等相关规定;在实施阶段前对省院开发的案件质量评查系统如何使用、线上评查流程向监督员进行了全面讲解,并组织上机进行了操作;在总结阶段向监督员传达了本院落实省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开展情况,通过传达工作要点,及时让监督员充分了解检务工作,提供精准的监督方向,为下一步组织开展活动明确监督重点,保障监督的效果。
组织活动突出实效,保障监督员依法履职
一是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全方位对司法办案程序进行监督。2019年以来,该院从组织活动的丰富形式、监督效果等方面的入手,从组织单项检务活动监督转化为开展系列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如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了“甘某某交通肇事案办案环节全面监督”系列活动,从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全程跟踪监督。首先,组织人民监督员学习了《关于落实认罪认罚制度的办法(试行)》中的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人民监督员参与认罪认罚检务活动计划书》,并与监督员一起商讨修改计划内容,为顺利开展系列活动打下坚实基础。其次,对认罪认罚案件办案程序节点全面监督,突出实效。特邀1名人民监督员从案件受理、讯问嫌疑人、指定值班律师援助、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案件办结决定告知、审判庭审、生效判决反馈七个办案程序节点进行全程跟踪监督。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让人民监督员从规范化办案程序上有了更直观的了解,为今后司法办案监督提供了保障。也使办案人员在认真落实认罪认罚制度上突出了监督的实效。
二是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全方位对巡回检察工作进行监督。为充分履行监督职能,进一步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特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组织开展了为期四天的“刑事执行检察巡回检察专项活动”。一是人民监督员参与监所检察干警对监区安全隐患排查,看监管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二是参与监所干警查看监控系统,看监管干部是否正确履职;三是参与监所干警讯问犯罪嫌疑人,看监管干部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四是参与监所干警通过调取监管场所文档资料,看监管干部在执法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程序现象。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不仅丰富了监督活动的形式,还增强了监督员对刑事执行工作的深入了解,提高了监督员监督活动的热情。
三是通过开展监督本院中心工作活动,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在落实高检院人民监督员全面监督检务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其他方式,对本院中心工作的落实,组织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拓宽了监督的范围。2019年9月8日、11月14日分别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该院检察干警落实“精准扶贫”,走访入户实地查看贫困户工作,促进了帮扶责任人的工作热情;还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了该院平安指导院进社区走访入户,开展宣传指导、化解矛盾等活动。
认真总结活动成果,注重监督宣传实效
2019年以来,共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务活动监督67次,分别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审查、公开听证6次、重大影响案件出庭公诉7次,巡回检察工作6次,检察建议的研究与提出5次,法律文书宣告与送达6次,案件质量评查6次、司法规范化执法检查10次、检察情况工作通报11次,在上述八项之外,探索其他类检务办案活动10次。对于每次组织开展的监督活动,事后认真总结。一是做到积极听取监督员意见建议,并将建议与意见及时整改;二是做到开展活动有台账、有图片、有文字内容、有附件,按照一事一例,按照活动类别及时装订归档;三是活动结束后积极撰写信息材料,注重宣传的实效性。2019年共撰写各类信息28篇,被高检院转发15篇,其中高检院正义网转发9篇,高检院人民监督官方微信转发6篇;被省院官网转发6篇,被市院及市一级媒体转发11篇;被腾讯、搜狐、今日头条、东方咨询等其他媒体转发7篇。
司法体制改革后,随着检察机关自侦部门的转隶,人民监督员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南漳县检察院从人民监督员的规范活动的开展、提供履职保障,协助司法部门培训等方面入手,细化工作内容,切实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第三只眼”作用,为促进司法公正贡献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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