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陌生人交友为主的的网络社交模式为交往沟通增添几分新奇与有趣,让年轻人在生活中找到了另外一种情感交流的方式,但往往也隐含着诈骗危机。你以为通过网络社交找到了灵魂契合的人,其实Ta只是变换花样骗取钱财的人,你看中了对方的有趣,而对方看中了你的有钱。
“哎,手气怎么这么差,钱又输光了!”看着赌博网站上的提示,小强满是懊恼地抱怨道。这时,他灵机一动,突然想起自己在聊天软件上刚交到的“灵魂知己”小玟,他马上掏出手机打开聊天软件,手指飞速在键盘上敲着:“小玟,我老板要坐飞机,要我把高尔夫球杆送到机场,为了赶时间我把机场停车场道闸给撞了,机场现在要我赔钱,我身上没钱,你能给我打点钱过来应急吗?”手机那头的小玟迅速回复了信息,并担心地询问着小强是否受伤,毫不犹豫地给他转了3万块钱。看着支付宝上小玟转过来的3万块钱,小强马上又点开了赌博网站,心想:这次一定要以小博大,最不济也要赢回本钱。但结果并未如他意,再次输了个精光。
小强与小纹3个月前通过某网络社交平台结识,小强把自己包装成某百强企业的工作人员,每天与小纹聊天谈心,致使小纹认为小强是真正懂她的人。
“一定要把输的钱赢回来。”小强心里盘算着。赌博的钱从哪里来呢?他又想到了他的“灵魂知己”小玟。于是各种借钱理由接踵而至,“今天要招待公司客户”“赌球赌输了”“准备公司年会”“跟别人发生冲突要赔偿”……于是小强陆陆续续从小玟那儿“借了”30余万元。后来当小玟说手头紧,希望小强能还一部分钱时,小强却百般推脱,意识到不对劲的小玟选择了报警。
审判庭上,“对于公诉机关起诉的事实你是否有异议?你是否认罪认罚?”面对法官的询问,小强低垂着头,表示对于公诉机关起诉的事实无异议,也表示认罪认罚。经审理,荆州区法院认为小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处罚,最终判处小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5000 元,责令小强退赔被害人小玟损失30余万元。
法官说法
近年来,以网络交友为名进行诈骗的案件频发,诈骗分子往往利用网络交友或相亲网站,与受害者进行网络交流,在骗取受害者信任后,选择时机提出借钱周转、家庭遭遇变故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后便销声匿迹。大家在网络交友时要提高警惕,力争做到“三不”:
不轻信他人的“满腔肺腑与真心”。要知道“真爱”是要用心、用行动去体现的,而不仅仅只是浓浓套路感的“甜言蜜语”,TA的关怀备至很有可能只是“养猪”的圈套。
不轻易透露自己的隐私及个人信息。在这个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极为重要,一定要增强信息保护意识,避免个人信息泄露。我们可以在虚拟世界中宣泄自己生活中不想告诉他人的烦恼和秘密,但前提是我们必须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
不要轻易转账或汇款。既然要谈感情谈人生,那就不要将金钱掺合进去,让“灵魂社交”夹杂上金钱这“第三者”。所以但凡涉及钱财交易,无论金额大小都不要轻易转账或者汇款,避免造成钱财损失。
(来源:荆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