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4 01:32:2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姚 鑫
婚姻本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一对新人经过自由恋爱步入婚姻的殿堂本该是充满幸福与甜蜜,但如果心术不正,借婚姻索取巨额财物,只会受到应有的惩罚。近日,郧西县人民法院就审理这样一起返还婚约彩礼的案件。
家住郧西县景阳乡的80后小伙廖某,高中毕业后便前往十堰市一家汽车厂从事汽车装配工作,凭借聪明才智和辛勤的劳动,原本困难的家庭经济日益好转,生活蒸蒸日上。奋斗的生活一天天过去,转眼间,廖某也到了适婚的年龄,眼看着村里的大龄青年纷纷组建家庭,享受婚姻的幸福,廖某也渴望一段感情,来驱散闲暇时光的孤单。
一个偶然的机会,廖某父母打听到同乡的柯某女儿柯小双尚未出嫁,2013年农历1月,廖某便随同家人一块前往柯某家中,希望与柯小双建立恋爱关系。贫困的柯某要求廖某给付其一定的彩礼方同意这门婚事,结婚心切的廖某无奈下只能答应。
不久,廖某便按照农村风俗习惯进行了“看家”、“改口叫”等仪式,并给付了柯小双及柯某夫妇1万余元彩礼。2013年农历3月在柯某的要求下,廖某又向柯某的账户内转账6万元,向柯小双的账户转账1万元。2013年农历5月,廖某如愿与柯小双举行了婚礼,进行婚礼当天,柯某又向廖某索要2万元彩礼,想到即将步入婚姻的殿堂,廖某东拼西凑下又向柯某支付了1万元彩礼,并出具了一张1万元彩礼欠条。热闹的婚礼结束后,廖某与柯小双自愿办理了结婚证,随后一同外出十堰市务工并同居生活。
短暂的甜蜜期后,双方也渐渐产生了隔阂,由于给付彩礼数额太高,廖某原本不富裕的家庭更加捉襟见肘,廖某也对柯小双产生了不满,加之双方婚前并无了解,性格差异很大,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13年7月,柯小双与廖某因经济问题发生剧烈争吵后,便离开其打工居住的宿舍与廖某分居生活至今,且互无联系。廖都在四处寻找柯小双无果后,便前往其岳父柯某家中索要彩礼,被柯某夫妇拒绝后。廖某无奈之下便向郧西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柯小双离婚并返还彩礼。
郧西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很快召集双方进行了开庭,通过庭审了解详细案情后,认为廖某与柯小双婚前相识时间较短,相互缺乏了解,婚后共同生活短暂,且经常发生矛盾,没有建立起牢固的夫妻感情,双方自2013年7月因感情不和分居至今,互不尽夫妻义务,且被告同意离婚,为此可以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支持廖某的离婚请求。廖某婚前给付被告及其父母彩礼款,数额较大,造成廖某家庭生活困难,原、被告婚后共同生活时间短暂,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彩礼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因原、被告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已共同生活,为此彩礼的返还应在被告柯友平实际接收的数额内适当返还。在数次组织双方调解无果后,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廖某与柯小双离婚,由柯小双发还廖某彩礼4万元。至此,一起婚约彩礼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
(郧西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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