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讯(杨运红)大冶市检察院2013-2017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于日前结束,参与评查的484件重点案件优秀率占12.3%,其他全部为合格案件。
从今年四月份开始,大冶市检察院组织15名评查员通过随机抽查、重点评查等方式,对最近五年办结的批捕、侦查监督、公诉未检、刑事审判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类型的484件案件进行评查。党组书记、检察长邓中钢和其他院领导带头参与评查,所评查的案件数量占总数的43%。
“入额院领导参加案件质量评查,能够及时发现案件质量瑕疵,对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有效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起到积极的作用。”副检察长陈正义说。
在评查中,评查员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文书制作、办案系统信息录入相关材料等进行全面审查,形成书面评查意见。同时,走访了法院、律师事务所及部分案件当事人,评查案件承办人是否严格遵守各项办案纪律,有无违纪行为。针对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该院进行集中通报,明确需要达到的标准,要求办案人员限期整改;针对个别性的问题,则一对一进行指出,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确保办案规范。
通过这次案件质量评查发现,大冶市检察院近年来所办的近500件案件质量普遍较好,案件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准确,处理结果客观公正,办案程序规范,亦无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彰显了执法办案工作保持了健康发展的态势,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为今后办案质量的提高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下一步,大冶市检察院将通过将司法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压实压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案件质量评查倒逼案件质量,将案件质量评查的结果充分运用于绩效考核,作为检察官遴选、等级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促进规范司法。(编辑 彭小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