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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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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法治建设现状及思考
2015-07-24 01:35:28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综治时讯】黄梅县法治建设现状及思考

张飚 文超兵

近年来,黄梅县坚持以推进法治黄梅建设为总揽,以创建“法治乡(镇)”、“法治单位”为抓手,以深入推进“法律六进”等活动为载体,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为着力点,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突破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通过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建设法治文化、规范行政权力、创新社会管理等多种措施和手段,整体推进了全县的法治建设水平,为促进黄梅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黄梅县法治建设现状

一是将法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县委、县政府始终将“法治黄梅”建设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加以推动,坚持把法治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4月初,县委考核办将黄梅县法治乡镇、法治单位考核工作一并纳入年终科学发展观年度综合考核。

二是打造实施“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个十百千万”工程。在全县确定2所高中为县级法治建设暨法制宣传教育试点单位,选择10所中小学校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联系点,开展百场法制讲座进校园活动,送千册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进学校,使数万名青少年学生在活动中受教育。

三是以“法务前沿工程”为载体,强化法制宣传。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涉法各单位配合,结合“三万”活动和政法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引导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由乡镇司法所配合普法骨干适时走村入户进行法制宣传。打造县级法治文化志愿者队伍,各乡镇均建有一支法治文艺宣传队;打造县级“六五”普法品牌,推进法治文化的发展和繁荣。县检察院监外刑罚执行检察室联合县司法局等相关单位,组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集中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县检察院与县地税局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动机制,使地税系统形成良好的廉政氛围。

四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实现依法行政。改版升级了县政府门户网站,在县文化公园、黄商超市等公共场所安装了大型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报政务信息,成为向广大市民宣传政策的重要窗口。在县直窗口单位设置电子显示屏即时公开政务信息,设立公开栏,阶段公开政务信息。在乡(镇)、村公开栏统一设立固定版、活动版、点评版和回音壁四个版块。

五是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监督和违纪处理。加强对司法权力的监督制约,落实案件评查及错案责任追究制。县法院坚持公正司法、公开司法和为民司法,积极开展公信法院创建。县检察院设立了代表委员联络室,积极搭建外部监督工作平台,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常态化机制。县公安局进一步完善了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110”接处警回告、案件受立案、破案告知制度和法定告知程序,有效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二、黄梅县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黄梅县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实效,但与依法治县全面落实,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基本实现法治化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距离,在法治黄梅建设方面还存在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和不足,亟待解决和提高。

干部思想认识仍存偏差。有的领导干部对法治黄梅建设的重要性认识存在偏差,认为法治黄梅建设是软指标,与经济发展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没有把法治黄梅建设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目标,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

公民法律素质亟待提高。公民个人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主动性氛围不够浓厚,存在被动学法的现象。部分领导干部在法治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未真正形成,“重人治、轻法治”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

法治建设机构有待完善。县、乡镇(街道)依法治理领导体制理顺后,机构建设得到明显加强,但镇(街道)基层机构还较为薄弱,综治办与法治办合署办公,其他部门法治建设的职能被弱化。

法治建设水平仍需提升。从目前法治建设工作推进力度看,法治黄梅建设在地区和部门间发展不平衡。县直执法机关大于乡镇(街道),司法部门大于行政执法部门。法治创建缺乏量化的考核指标和具体指导,横向资源整合还不够,缺乏系统化的工作制度和运行规则。

三、推进法治黄梅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党的十八大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建设是维系社会稳定的保证,必须将法治黄梅建设放在关系黄梅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高度,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一)以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推进法治黄梅建设。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是推进法治黄梅建设的根本目的。一要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法治建设。要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治本之策,在打造良好法治环境上下更多的功夫、花更多的力气,真正营造一个有利于投资兴业、有利于持续发展的经济环境。二要围绕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是最先进的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必须在法治建设上动脑筋、想办法。

三要围绕改善民生推进法治建设。解决民生问题,说到底要靠经济发展。但经济发展了,并不代表所有民生问题就能得到解决。不注重法治建设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经济发展,会带来新的民生问题。抓法治建设,落脚点就是要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法治建设的好处,让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二)以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推进法治黄梅建设。要继续选准突破口和着力点,回应社会关切,抓好重点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一要抓依法公开。要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在公开的方式上,要更加注重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建立更多有利于群众监督的窗口和平台。二要抓创建活动。要在巩固成果、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守法家庭、法治村(居)、法治乡镇、法治单位、法治区县(市)”创建活动。

三要抓集中整治。要集中整改一批突出法治问题,提高法治建设的社会认可度。尤其要紧紧抓住部分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群众意见比较大的人和事不放,通过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的力度,切实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效果,让群众受益,使群众满意。

(三)以突出抓好干部学法用法为着力点,推进法治黄梅建设。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领导干部守法,则法治兴;领导干部违法,则法治废。在法治建设工作中,要从党员干部抓起,着力抓好各级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使各级干部成为法治建设的忠实实践者、积极推进者和坚强捍卫者。

一要抓好法制教育。知法才会守法,懂法才会用法。加强法制学习宣传教育,是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二要提升用法水平。各级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法治建设的成效。各级党员干部要坚定法治信仰,善于依靠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特别是在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社会管理、生态保护等方面,要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领导和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三要强化法治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容易导致滥用,容易滋生腐败。促进各级干部学法用法守法,必须加强法治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把干部决策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的行使作为监督的重点,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形式的作用。

(四)以切实加大工作落实力度为落脚点,推进法治黄梅建设。建设法治黄梅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牢固树立抓法治建设就是抓科学发展、就是抓社会和谐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措施,真抓实干,确保法治黄梅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法治黄梅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分解年度任务,制定实施细则,作出安排部署。二要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单位协调配合,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建设法治黄梅的强大合力。三要严格督导考核。要组成专题督导组,围绕执政、行政、司法和基层公共事务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多形式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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