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宏
保康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办案中青少年犯罪呈现出的流串性、年轻化、重犯率高等特点认真开展调研,创新手段,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实现犯罪预防前移。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途径。该院发挥自身优势,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一是制做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等法制展板20块,深入城区中心地段和各小区巡回展示,做到法治宣传普及化。二是多次抽调干警与县关工委、教育局等单位联合开展 “送法进校园”活动,做到法制教育常态化。三是成立妇女儿童维权监督中心,设立维权专线,建立“大手拉小手”QQ群,做到法治维权制度化。在此基础上,该院还结合打造“指尖上”公平正义,进一步拓宽渠道,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宣传和未成年人维权途径。
用好用实检察建议完善社会监管网络。该院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督导作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一是检察建议促进学校有效监管。办案干警认真剖析发案原因,针对学校的管理漏洞发检察建议帮助补漏建制。二是参与校园周边环境监督。积极参加公安、工商、文体等多部门对校园环境的专项治理活动,对校园周边的“黄、赌、毒”进行整治,有效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三集合各种力量,给予未成年人关心和保护,杜绝犯罪,预防被害。
联系社区矫正工作延伸检察监督触角。该院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跟踪回访工作实施细则》预防青少年再次犯罪。一是建立对判处刑法的未成年犯的追踪寻访,保护观察制度。即在一定期限内,派专人开展案后回访、座谈,帮助联系社区矫正基地,切实解决未成年犯的现实困难帮其回归转化。二是建立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台账。定期到法院刑庭沟通,了解判决未成年犯监外执行的相关信息,并录入监外执行检察办公自动化系统,实施微机管理全面掌控。同时督促未成年犯定期向司法机关汇报情况使其不脱离法制教育。三是对辖区范围内的各司法所开展未成年犯社区矫正专项检查监督。今年6月,该院监所科会同县司法局矫正办对县7个司法所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建议,督促整改,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运行,防止脱管、漏管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