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政法工作30年回眸
江海波
30年斗转星移,30年沧桑巨变。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成立30年来,县政法部门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敏锐感知,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有力地维护了全县政治稳定与社会安宁,为保障和服务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实现了法治理念大更新、服务方式大转变、基层基础大改善、队伍素质大提升。
回首30年,法治理念大更新,充分体现人为本。政法机关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把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作为政法工作的生命线,维护了法律的绝对权威,彰显了政法机关的正义形象。从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从“有罪推定”到“疑罪从无”;从“重裁判、轻调解”,到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等一系列的变化,无不体现出更加注重依法治理、更加注重保护人权、更加注重和谐建设、更加注重理念创新。30年来,长阳政法机关始终坚持维护稳定不动摇,累计破获刑事案件1.2万余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8万余人(次),挽回、缴获、罚没财物总价值近2亿元,共办理各类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4.1万余件,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近10万起,有力保障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平稳。
回首30年,服务方式大转变,更加注重和谐共建。长阳县委政法委从独立机构,到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合署办公,其职能从政法领域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平安法治建设、城乡网格化管理等领域拓展。政法委牵头,政法部门参与,积极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特别是近年开展的政法干警“大走访”、“进万家”、“服务直通联百企”等活动,深受社会各界好评。公安机关在建立“110”报警服务系统的基础上,实现了“110、119、122”三台合一,“打、防、管、控、建”有机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基本建立。通过规范行政审批,推行警务公开、服务承诺制度,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完善和改进道路交通管理、出入境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建立了首个山区县机动车驾考中心。为全县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公共安全环境和服务环境。检察机关为了让群众享受到法治建设的成果,充分利用巡回检察室、土家检察官讲堂开展“法律五进”活动。近三年来,“土家检察官讲堂”开展预防讲座60多次,受教育人数近2万人次。县法院创新服务理念,先后成立了 “火烧坪高山蔬菜巡回法庭”、“武落钟离山景区巡回法庭”、“假日法庭”、“覃发国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室”,并在全市率先设立“少年审判庭”,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从1985年“一五”普法的12个普法试点,到如今“六五”普法的“法律六进”,全县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县司法局先后被授予“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普法办”等荣誉称号。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打造了我县实施民生工程的一张崭新名片。近年来每年办理援助案件超过200件、为受援对象追回各类款项近千万元。
回首30年,基层基础大改善,设施装备现代化。全县政法部门的基础设施、物质装备经过三十年的发展,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公安机关全面实施了以“金盾工程”为龙头的公安信息化建设,警用车辆、单警装备、防暴处突等设施实行标准化配置,建成了指挥、实战、培训、服务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技术用房,基层派出所等单位基础设施得到了很大改善,有力保障了公安工作的开展。检察机关建成配套设施完善的4028平方米侦技办公大楼,不仅有专用档案室、阅览室、办案工作区和专用库房等设施,还购置安装了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安全监控系统、计算机局域网系统、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高科技办公办案设施,工作人员人手一台电脑,办公自动化迈向了一个新的台阶。法院先后建立了科技法庭、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法庭监控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文书上网系统,开通了官方微博、网站,实现了科技强院的目标。县司法局办公环境不断改善。司法所从无到有,都拥有了自己独立的办公场所,建筑面积达3800平方米。2012年,投资兴建了建筑面积达2800平方米的县司法业务大楼。
回首30年,队伍素质大提升,展示政法新形象。30年来,全县政法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从1984年的283人,到现在的近500人队伍。政法委从最初的“三人行”,到现在的15人工作团队。政法机关始终坚持政治建警、依法治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通过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一系列活动,塑造政法干警过硬作风。不断加强政法队伍职业化建设,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推行“战训合一”的训练模式,队伍综合素质与实战本领显著增强。开展立功创模、争先创优活动,凝聚警心,弘扬正气。30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政法委的组织实施下,长阳先后荣获全国平安铁路示范县、全省平安县、全市优胜县(市、区)等数十项殊荣,多人受到省、市表彰;30年来,有12名公安干警因公负伤和牺牲,500余名民警和100多个集体立功受奖;30年来,检察院共有25人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控申接待室连续两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于“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单位2003年起连续五届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从2007年起连续三届获市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三十年来,法院走出了“全国模范法官”覃发国这一先进典型,单位连续12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连续16年无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先后获得“全省最佳法院”、“全市先进法院”等荣誉称号;县司法局始终践行司法为民,连续三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13年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
30年的实践证明,长阳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是无愧于国家政权的捍卫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平安长阳的建设者,是推进长阳可持续发展、促进长阳和谐稳定的钢铁长城、正义之师。
(来源:《楚天法治》2014年12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