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袁中扬
秭归县地处三峡工程坝上库首,是集老、边、贫、坝、库区于一体的山区农业大县。全县辖12个乡(镇)、186个行政村、7个居委会,国土面积2427平方公里,总人口38.2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1.5万人。
2012年,秭归县探索农村“幸福村落”创建,将行政村划分为若干“村落”,以村落为基本单元,以理事会为组织载体,以“一长八员”为骨干队伍,以全体农户为服务对象,努力实现“九个得到”的目标,即经济得到发展、民生得到改善、环境得到保护、设施得到建设、乡风得到净化、正义得到伸张、矛盾得到化解、困难得到帮扶、权益得到保障。2013年,秭归县又以“幸福村落”为基础,以提升信息化水平为目标,将村落与网格对接,全面推进农村网格管理全覆盖,实施行政审批事项下沉、“双代”服务进村,有效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拓展农村社会治理新思路
一是“产业欠缺、农村滞后”需要突破。虽然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但城乡差距大,农业效益低,劳动力外流,留守老弱病残幼多,引发的公益事业难办、老人孩子难顾、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滞后等问题亟待解决。二是“管理薄弱、服务短板”需要改进。合村并组后,村组规模扩大,村干部人数减少,服务半径延生,秭归一个村平均版土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人口2000人,仅3—5名村干部,山大人稀、居住分散,导致农村政策宣传、矛盾化解、公共服务等难以满足群众需求。三是“社会力量、公益热情”需要发挥。合村并组后退下来的村组干部以及村党员、教师、退伍军人等社会力量大量闲置,处于无序发展、自由松散状态,他们有组织力、号召力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也有为村民做贡献、实现自身价值的迫切愿望,但缺乏充分发挥作用的平台。四是“桥梁纽带、党建工作”需要加强。农村党组织联系群众的“纽带”还不宽,以村落为单元开展治理,顺应了社会建设的规律,“村落”具有的“组织最方便”、“规模最适宜”、“利益最密切”、“百姓最关注”这四个特点,使之成为农村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金纽带”。
构建“双线运行”机制,顺应村民自我管理新需求
一是优化布局。对农村治理组织构架进行重新设计,保留“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村务管理架构不变,新建“幸福村落创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农村社区理事会—村落理事会—农户”社会治理架构,构建了村务管理和社会治理“双线”运行、合理分工、相互支持的农村治理网络。村落内不同性质、不同利益范围的公共事务,分别在村、社区(村民小组)、村落层面实现自我治理,彻底改变了过去公共事务由村委会“包办”的简单做法,由过去单一层级、平面式村民自治转向多层级、立体式村落治理。二是充实力量。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按照“地域相近、产业趋同,利益共享、有利发展,群众自愿、便于组织,尊重习惯、规模适度”的原则,以湾、坪、岭等自然地貌为主,以1—2平方公里、50户左右为宜,将全县186个村1361个社区划分为2055个村落。以村落为单元民主海选 “一长八员”(理事长、经济员、宣传员、帮扶员、调解员、维权员、管护员、环保员、张罗员)10412人,其中党员2908人。三是加大投入。县财政增加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每村每年1万元的标准设立“幸福村落”建设基金;在推进网格化管理建设中,市级给每村再拨付1万元建设资金。全县多方筹集900多万元用于光纤村村通、电子政务专网进村、农户信息采集、网格员手持E通和农村网格管理信息平台、网格管理站硬件建设,极大地增强了农村社会管理的运行基础。
落实“便民惠民”举措,筑牢联系服务群众新路径
一是找到了“发动群众”的钥匙。通过村落理事会和“一长八员”、网格员充分发动群众,把提升农民思想文化素质、道德品行、政策水平贯穿创建活动始终,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促进了乡风民风的明显好转。全县村落群众参与困难帮扶的户数达7486户30960人,成立文体活动演艺队98个,参与人数达2439人。二是增强了“相信群众”的底气。通过“幸福村落”创建,村落群众自己推选“当家人”,自己商定产业发展规划,自己议定公益事业,充分调动了群众的发展热情。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全县共筹资6200余万元,新修、维修公路1115条3688公里、水渠566.27公里、水池6994口。三是搭建了“依靠群众”的平台。村落内有3名党员的单独成立党小组,不足3人的联合成立党小组,全县2055个村落共组建党小组1256个,其中单独组建457个,联合组建799个,实现村落内党组织全覆盖。幸福村落创建寻找到了“群众关注”的点位,推选了“群众信任”的骨干,提供了“群众需要”的条件。矛盾纠纷调解、红白喜事张罗、参保参合费用收缴、环境卫生整治等社会事务,村落理事会主动承担办理。四是瞄准了“为了群众”的目标。全县通过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在全县推行“五理”(村级受理、网上办理、全程代理、权力授理、审监分理)服务模式,搭建三级便民服务平台,实现了部分行政审批项目下沉和“双代”服务,促进了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平台持续健康发展,基本实现了“群众办事不出村”目标,形成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机制,农村互帮互助、扶贫济困蔚然成风。
(来源:《楚天法治》2014年12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