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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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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一村一警”改革模式调查
2015-07-24 01:34:42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孝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刘义明
  
    当前,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依然存在,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使农村面临的稳定形势更加复杂,农村治安问题仍然突出。孝感市积极转变警务工作理念,在全市农村(含城郊村、城中村)全面推行“一村一警”工作模式,推动警力“沉下去、驻进去”,构建“党政主导、公安主力、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格局,探索了农村基层警务改革新途径,完善了基层社会治理,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据初步统计,“一村一警”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通过村警获取动态治安信息5800余条、重点人管控信息3500余条、刑事、治安案件线索2100余条,从中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50余起,预防群体性事件32起、慰问困难群众1100余户、协助处置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纠纷和群体性上访事件196起、调解各类民间“小矛盾”、“小纠纷”1000余起,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一、推进“一村一警”的背景及意义
  
    (一)农村治安问题多发要求推进一村一警。当前,农村面临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一方面,治安和刑事案件高发,治理难度大。另一方面,大量的公安机关和警务人员集中在城市,农村的警备力量十分薄弱。全市十个县市区总人口530万,城市实有人口130万左右,农村实有人口400万左右,城市公安派出所总警力538人,农村乡镇派出所总警力556人,农村人口是城市人口的3倍多,而投入的警力数却基本相当。因此,推进农村基层警务改革势在必行。
    (二)优化基层警务运行模式要求推进“一村一警”。调研发现,警务机制运行过程中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思想观念固化,与职能不适应,主动服务意识比较淡薄,群众满意度不高。二是警务分工不合理,警种之间工作量差距很大,干多干少一个样,基层一线的民警心理不平稳,工作不安心。三是顾此失彼,警力配置不合理,重城区轻农村,近几年农村警力不增反减,农村治安问题越来越多,农村治安空虚化趋势明显。
    (三)人民群众新期待要求推进“一村一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盼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对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新期盼。二是对公安机关管理与服务水平提出了新要求。三是对公安机关增强群众公共安全感提出了新需求。四是对公安队伍建设提出了新期望。
  
    二、孝感市推进“一村一警”的做法及成效
  
    从2013年8月在孝昌县试点开始,本着基础信息灵准快,重点人员全掌控,矛盾纠纷不出村,素质能力大提高,基层组织能加强的指导思想,在全市基层全面推行“一村一警”,到2013年11月,基本实现了全市农村全覆盖。
    (一)科学制定警力下沉原则。一是人人挂村原则:从政法委书记和局长、政委,到普通民警,所有人员挂村驻点;二是原籍为主原则:机关民警原则上回原籍挂点,既照顾了亲情,又能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三是警种职能适应原则:交通民警到公路沿线挂村,治安民警到治安复杂地区任职;刑侦民警到案件高发地区驻点。村警全部兼任村的副书记或主任助理,以方便民警整合资源、开展工作。考虑到一些机关民警、年轻民警群众工作能力不足,一时难以胜任工作、打开局面,采取了“熟带生、老带新、官带兵”的办法,尽量把帮带民警安排在相邻村。
    (二)优化“一村一警”设置方式。目前,全市共设有派出所131个,其中城区派出所24个,建制镇派出所73个,建制乡派出所21个,其他派出所13个。派出所总警力1231人,占县市区总警力3087人的39.8%,其中城区派出所民警476人,建制镇派出所民警453人,建制乡派出所111人,其他派出所121人。为了使基层警力覆盖全市农村,有发挥最大效益,建立了基层派出所+警务区+村警+警民联系到或治安中心户的警力配置模式。在2932个行政村划分警务区271个,设立警务室192个,配备驻村民警152人,设立警民联系点或治安中心户2449处(个),全市40%以上警务室实现一区两警或一区多警,基本做到一名社区民警平均管辖5000实有人口。
    (三)明确职责和工作要求。一是明确职责。根据农村治安需求,把村警职责界定为“六员”,即了解社情民意,当好联络员;掌握治安动态,当好预警员;管理重点人员,当好管理员;化解矛盾纠纷,当好调解员;服务民生发展,当好服务员;夯实基层组织,当好指导员。二是明确工作时间。派出所民警每周到驻点村工作不少于2天,其他单位民警每周到挂点村工作不少于1天(各地要求不相同)。驻村民警入村开展工作要形成工作记录,由村(社区)委签署工作意见后存档备查。每月底要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开展情况;遇有重大、紧急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三是严格工作纪律。驻村民警要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注意着装整齐、举止端庄、行为规范,在村里工作期间不得增加村民负担和派出所负担。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坚决杜绝因工作不当引发警民对立的情况发生,对工作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挂村民警要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联系,了解到的社情民意、治安状况及时向派出所通报;掌握的重点人员动态情况,收集到的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旅店等信息汇总上报,交派出所责任区民警登记录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派出所一起督促整改;自身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联合派出所民警及相关单位一起化解。对其中需要落实民生、政策等,而非公安机关能够解决的问题,每半月召开一次派驻(挂点)单位负责人会议,收集、整理民警工作中发现的各类信息和问题,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由县市区委政法委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公安、人社、民政、财政、计生、综治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具体的解决办法。
    (五)强化制度保障。一是建立待遇保障机制。民警待遇一般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由乡镇党委政府发文,明确驻村(社区)民警挂任村(社区)支部副书记或村委会(社区)主任助理;民警“一村一警”工作经历计入民警基层工作经历;增加公安公用经费,用于“一村一警”工作,纳入县财政预算。二是建立考核机制。各县市区局都要建立专门的考核考评专班,按照科学合理,简便操作的原则,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网上统计与电话测评相结合的方法,按照“一月一报表、一月一例会、一月一抽考,半年一考评”的方式进行考评。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县市区局对村警实施半年奖和年度奖。半年奖500至1000元,年度奖2000元,奖励得分排名前10名村警,并将此作为晋级提拔的重要依据,对排名后10位的村警,由该局通报批评,并取消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市公安局将“一村一警”工作纳入县市区局年度责任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一村一警”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对局长报立个人二等功,滞后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同时,每年表彰“全市十佳社区民警”和“全市十佳村警”,授立三等功。
    “一村一警”工作开展以来,突出的效果是“四降、四升”。“四降”即警情下降(各项数据以孝昌县为例):村警下村后,一方面,在治安防控、矛盾纠纷排查上做到预事于前、处事于先,一些以前经常发生的问题,现在很少发生;另一方面,群众有警、有事、有难,直接找村警。指挥中心接警量明显下降:全县有效警情同比下降53.8%,其中刑事类警情下降47.1%;治安类警情下降58.8%。案件下降:全县刑事发案同比下降47.7%,治安案件同比下降60.5%。事故下降:全县事故类警情同比下降67.5%。矛盾纠纷下降:全县纠纷类警情同比下降了60%。“四升”即信息的真实度、鲜活度上升。工作中,民警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想法设法听真话,千方百计获真情,社情民意得到真实了解;一些隐案、积案、小案陆续被反映上来,治安状况得到真实掌握;2500多名重点人员全部纳入村警工作视线,重点人员得到真实掌控。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上升。群众经常看到警察在身边、在家门口活动,安全感大大提高。
  
    三、推进“一村一警”的问题及建议

    从近一年来的运行情况看,推进一村一警只是有了一个良好基础,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二是警力严重不足。三是真正“沉下去”有难度。民警平时工作繁多杂乱,开展工作时有些力不从心。四是工作创新意识不够。一些年轻民警、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民警,能充分施展才智、才能,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干出特色,形成亮点。五是沉下去管不了的问题。农村大量的纠纷以及存在的问题,公安机关难以解决,如果群众多次反映的问题,驻村民警又解决不了,久而久之,势必又造成群众对公安机关新的不满意。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警务工作,确保“一村一警”工作落到实处,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驻村民警既要实现“六个目标”,又要履行好“六项职责”,工作任务很重且业务性很强,必须进行针对性训练,细化培训方案,确保民警下村后会开展工作。同时,还要加强对民警的爱岗敬业教育,引导民警把驻村工作作为展示人生魅力实现自我价值的一个载体,力争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二)进一步整合资源。进一步争取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有效整合网格员、治安信息员和治安巡逻队等社会治安力量;加大综治工作力度,督促加强内部单位自身安全防范,强化联创(创平安)、联调(调矛盾)、联防(保平安)、联管(管治安)、联控(控发案)工作;整合社区警务资源,社区民警与社区干部同址办公、同体运转。
    (三)进一步规范督察考评。“一村一警”工作要想做到实处,必须建立一套定期督察制度和定期考评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考评制度,建立健全督察、治安等部门联合督察制度,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一是建立市、县、乡三级督察制度,保证一级抓一级,每级有人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动态管理。对驻村民警的业务工作进行月通报、季考评,并挂网通报,将工作任务、成效量化、细化,让数字说话,将收集情报信息量、化解矛盾纠纷量、协查案件量、服务群众量、抓获违法犯罪人员量等作为衡量驻村民警工作好坏的标尺,提高驻村民警工作积极性。三是统一考评尺度。通过调研发现,全市各地都建立了考评制度,但是各不相同,五花八门,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注重全市一盘棋,统一步调,统一尺度,统一考评。

(来源:《楚天法治》2014年12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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