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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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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法律援助“六举措”为民显成效
2015-07-24 01:34:41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曾维青

    今年以来,荆州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始终秉承“以人为本,法治惠民”的理念,认真践行“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承诺,推创惠民便民服务举措,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便利的法律援助服务,收到明显成效。
    一是进一步规范窗口建设。结合实际,对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服务窗口进行规范。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当事人申请、经办人审查、主任审批、中心指派、代理人承办、中心督办和结案等工作流程。统一服务行为:坚持文明用语、热情接待,行为举止大方得体。统一窗口要求:在建的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必须设在临街一楼,服务大厅须为敞开式,柜台设置便于窗口服务人员与办事群众交流,办公场所保持窗明几净、卫生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档案资料排列有序。统一绩效评估:下发《关于规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对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的服务工作进行规范统一,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纪律、服务质量等提出明确要求,并落实领导日巡查、周值班、月评比及年总评等制度,完善绩效评比结果的奖惩机制。
    二是进一步延伸援助范围。按照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衔接与配合。今年7月初,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市司法局关于在看守所普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的通知,在全市看守所普遍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9月10日,还针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从更大范围,让更多面临困难的特殊群体受益。
    三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精简法律援助办事程序,对农民工维权纠纷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情况特殊的可“先受理后办手续,推行“电话预约、上门受理”服务,方便“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众。认真配合省司法厅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建设和12348法律援助专线平台升级改造工作,积极与市民政、人保、残联等部门联动,全力推进困难人群信息数据档案库建设,尽快打破“信息孤岛”,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做到既坚持“面对面”服务群众,又坚持“键对键”沟通办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是进一步打造服务品牌。利用特殊节日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竭力打造法律援助服务品牌。在全市范围内,已连续八年顺利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今年1至4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法律援助“春雨行动”,围绕“法律援助讨工钱、法律援助拜大年、法律援助随身行、法律援助送到家”四大主题,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主动为农民工及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让法律援助更加深入人心,更加贴近群众,让更多的贫弱群众从中受益。
    五是进一步优化社会资源。努力完善法律援助社会化机制,经过认真周密准备,今年7月7日,正式成立的荆州市法律援助促进会,是全省继武汉市以外的又一家市州级法律援助社团组织,为提高法律援助社会化参与程度,促进荆州市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创造了一个新的平台。市法律援助促进会成立以来,以项目的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不断优化和整合社会资源,分别与市妇联、市残联、部分学校、律师事务所、医调委等单位联手,签约了“未成年人手牵手彩虹之家”、“荆州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荆州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医疗纠纷法律援助站”等项目,倾力为经济困难的特殊群体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援助公益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
    六是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管。坚持一手抓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一手抓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对全市法律援助窗口服务落实岗位责任、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案件讨论、定期回访,重点案件督办等制度。并切实规范办案流程,强化对案件的指导,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实现法律援助办案质量“零投诉”。 截止11月底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25件 、法律援助事项25583件 ,分别为市政府下达任务数的124%、116%(省司法厅下达任务数的114%、107%),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挽回及避免经济损失8456万元,连续第八年提前超额完成了为民办实事任务。

(荆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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