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4 01:34:08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许若文
零风险、高回报、收益远比银行高……面对从天而降的“馅饼”,我市不少市民落入湖北正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布设的“陷阱”。2015年3月20日,湖北正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董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此举有效打击了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当前非法集资领域的社会乱象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犯罪嫌疑人董某、田某(在逃)于2014年5月在黄石成立湖北正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雇佣多名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业务员,以河南某建设公司投资高速公路项目需筹措资金为由,抛出年收益率14.4-18%高额回报的诱饵,通过印制散发宣传单、利用业务员游说的方式向广大宣传,在合理合法、退款自由等欺骗性外衣的掩盖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从2014年6月至10月期间,非法吸引人民群众249人次,吸收存款金额达716万元,董某、田某将所吸收的款项并没有用于投资项目,而是以收取高额利息转借给他人,至2014年11月,由于部分群众要求退款未果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尚有171人次共计500余万元的集资款未退还,犯罪嫌疑人董某、田某畏罪潜逃。2015年2月,黄石市公安局黄石港分局将犯罪嫌疑人董某抓获归案,并于同年3月13日以董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该院受理后,由于办案时间紧,涉案金额高、人数多、影响大、证据繁杂,承办人加班加点审查案卷材料,核实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最终认定犯罪嫌疑人董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董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防范意识,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面对高息陷阱,一定要提高警惕,经得起诱惑,同时也提醒广大企业要合法经营,采取正当渠道进行融资。
(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