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京霞 近年来,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倾力实施“四项工程”,从源头预防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全院连续两年没有新增一起信访案件,一大批信访积案逐步得到了妥善化解,当事人对法院、法官的信任度和满意率大幅提高。
一、实施“精品”工程,提升案件质量。全院上下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生命线”的质量意识,积极开展评选精品案件、示范庭审等活动,在全院营造人人争办“精品案”、案案办成“铁案”的浓厚氛围。一是以改革添动力。积极探索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新途径,合理界定院、庭长及承办人的权利边界,充分发挥法官主体作用,提升庭审质效。二是强管理提质效。建立以质量评查、质效评估、流程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审判管理体系,实现以案件评查促质量提升、以业绩考核促素质提升和以质效考评促效率提升的目标。三是用监督保公正。加大司法责任追究力度,落实案件质量评查交流制度和发改案件审委会公开质询制度,用压力倒逼法官自觉提高办案质量。2014年以来,该院共计审执结各类案件2349件,同比上升11.4%,结案率达89.3%,服判息诉率达90%,呈现出结案率、息诉服判率、案件质量上升,上诉率、发改率下降的“三升两降”的良好局面。
二、实施“阳光”工程,深化司法公开。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来抓,不断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向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实质公开的纵深推进。一是继续加大“三大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的一体建设和整体推进,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二是进一步拓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渠道。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和门户网站、微博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开本院重要工作动态、重大审判执行活动信息,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法庭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参与旁听庭审。
三、实施“便民”工程,转变司法作风。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的便民利民措施,切实做到知民情、接地气,让每一次司法过程都成为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一是诉讼服务前移。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窗口作用,印制诉讼指南手册,公示诉讼、执行工作流程等便民备,积极开展巡回审判,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安全的诉讼服务。二是调解先行。大力推行诉前调解、立案调解、诉讼调解,积极搭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三是判后回访。加大判后答疑、以案释法力度,增强息诉罢访、定纷止争的针对性和说服力,让当事人打官司赢得明白、输得服气。四是救助到位。健全和落实司法救助制度,畅通诉讼救济渠道,努力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全年为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8万余元,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温暖。
四、实施“素质”工程,激发队伍活力。按照法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要求,不断提升法官综合能力。一是重视“领航力”培养,以先进典型领跑。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用身边的先进典型,教育、引导、激励全院干警,在全院掀起学习先进、学习典型,争当排头兵的高潮。近年来,该院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先后有2名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法警大队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20余人次受到省、市级表彰。二是重视“续航力”培养,以继续教育发力。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教育培训,促进干警不断充实自我。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度,给青年法官成长压担子、留位子,激发青年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和敬业精神,促使其迅速成长为审判一线的中坚力量。三是重视“正义感”培养,以廉洁司法护航。加强司法廉洁教育,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行为。
(来源:《楚天法治》2015年第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