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平
2014年8月以来,湖北省法学会根据中国法学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和中国法学会《关于2014年开展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普法四个一”活动,受到基层广大人民群众和在校学生的普遍欢迎,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开展好“普法四个一”活动,领导重视是根本,部门合力是关键。中国法学会《关于2014年开展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下发后,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彭方明及时组织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认真学习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提出要把该项活动作为法学会重点工作之一,做到“三列入”:即把“普法四个一”活动列入各部门工作重要内容,列入全年工作目标,列入处室负责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2014年8月5日,下发了省法学会《关于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从而使整个活动做到了有组织、有方案、有规划、有措施,形成了会领导负责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一齐抓的格局。
二、形式多样,精彩纷呈
一是规格高。活动由各地法学会、共青团联合组织,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如,宜昌市法学会把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作为法学会的工作重点,积极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报告,得到了领导的高度重视,明确分管副市长出任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市教育局、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响应并给与了有力的支持和配合。在全市遴选115名专家组成法治宣讲团,进入全市大中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是形式好。武汉市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开展12355青少年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举办全市党政机关公务员无纸化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举办法治文艺巡回演出、组织市区普法宣讲团“法律六进”巡回宣讲活动、推进社区律师工作等,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宜昌市青年志愿者每到一地,除了进行法治文艺演出外,还结合农村、企业、学校实际,赠送法治、科技、文化书籍和中国法学会的普法物品。宜都市法学会组织的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突出特色。2014年秋季开学以来,先后组织公安部门的治安、交通、禁毒民警40余人次,为全市40余座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和逃生演练,受教育师生2万余人次。
三是选题好。法治宣讲主讲人都是知名法学家,所涉及的报告内容都是基层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法治问题。如,宜昌市青年志愿者重点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校园安全”、“保护师生合法权益”等主题,深入学校,以动漫、法治宣传教育短片、模拟法庭、法律知识讲座、法治故事会等形式,深入全市500所大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受教育师生达20余万人次。
三、反响强烈,效果很好
广大干部群众普遍认为,“普法四个一”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从法学理论研究的前沿走向生动的法治实践第一线,从校园、课堂、书斋走向基层、走向干部群众,这是法学界围绕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一次成功尝试,是法学界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形式。这种面对面的交流,拉近了专家学者与干部群众的距离,充分体现了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的有机结合,对于增强我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促进全社会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良好风气的形成,都会产生很好的作用。
(来源:《楚天法治》2015年第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