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开发区地处城乡结合部,辖3个街道1个乡镇,63个社区(村),现有精神障碍患者562人,其中:3至5级42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一旦脱管发生肇事肇祸案(事)就会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社会秩序,为此,近年来,荆州开发区始终拧紧责任链条,掌握工作主动,注重源头预防,及时救治救助,实现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零”发案,保持了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始终拧紧责任链条。荆州开发区成立以政法、卫健、公安、民政、人社、财政、残联组成的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具体职责,解决综合管理、救治救助、保障等问题。各乡镇(街道)建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政法委员、卫健、民政、残联、派出所、乡镇卫生院、荆州安定医院等单位具体负责人为成员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村(社区)建立由村治保主任、网格员、精防人员、派出所民警、民政干事、残疾人专职委员、家属、志愿者等组成的关爱帮扶小组,协同随访患者,及时共享患者信息,协助解决患者管理、治疗、康复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长期与第三方荆州安定医院合作,由荆州安定医院专家组和医护人员负责精神障碍患者体检、评估、治疗及出院后的随访、心理咨询和康复工作,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肇事、不肇祸。
始终掌握工作主动。每年春季和秋季分别组织开展“春季行动”和“秋季行动”,全面摸清底数,各村(社区)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的原则,组建工作专班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新增疑似患者及时发现、1名不漏。对精神障碍患者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按照“应检尽检、应查尽查、应治尽治”的原则,对照专项行动时间安排表,集中开展面访鉴定,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本辖区在册精神障碍患者、新增疑似患者及其监护人按时参加面访鉴定,由医护专家组、心理咨询师及工作人员根据面访情况对患者给予治疗、康复建议、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对全区562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分类服务管理,区分集中检查、上门鉴定、拒绝管理、在外人员四类不同对象,对因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集中体检评估的对象,安排医护人员进行上门入户检查鉴定;对拒绝检查鉴定和拒绝接受管理的对象,逐人签订知情同意告知书;对外出务工人员逐一上门核实情况,摸清其务工地址和基本信息,及时向当地移交监管责任,切实做到不漏管、不脱管。
始终注重源头预防。为辖区所有3至5级精神障碍患者建立人员名册和“一人一档一专班”资料,逐一落实网格员、精防人员、派出所民警、民政干事、监护人“五包一”措施,与监护人签订监管协议及以奖代补协议书,依法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每年末兑现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同时,指定社区民警和网格员为第二监护人,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日常监管。实行监护人“一日一见面、一日一报告”制度,随时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动态,一旦发现患者有暴力、滋事等倾向,第一时间向乡镇(街道)综合管理小组报告,乡镇(街道)及患者包保专班人员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快速妥善处置,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始终突出工作重点。为3级以上精神障碍患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在荆州安定医院开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绿色通道,按照“统一组织、集中救治、确保安全”的工作原则,动员组织本辖区内所有的3至5级精神障碍患者到安定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个人医保费用、住院治疗费用和患者个人的生活费用全部由政法委统一承担。对0至2级的精神障碍患者、流浪精神障碍患者、突发性精神障碍患者也纳入集中免费救治范畴,一旦发现有发病或异常情况立即送去鉴定,凡经鉴定为3至5级的,统一纳入集中管控范畴。全面落实救治、服务、看护管理措施,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同时,做好精神障碍患者出院后的定期随访和动态评估管控,避免因收治、看护不力造成安全隐患,引发现实危害。
(王春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