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岁尾,烟花爆竹的运输、销售进入高峰期,为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守护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春节,罗田县人民检察院针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相关工作。1月28日,该院应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邀请对烟花爆竹管理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深入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点,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细致查看禁鞭区有无商店违法售卖烟花爆竹,并对售卖烟花爆竹的销售点是否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烟花爆竹安全质量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各销售点内部的消防设施配备及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烟花爆竹的摆放、存储、流向登记等方面作了逐项检查,同时,对烟花爆竹经营业主进行消防安全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下一步,该院将切实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继续围绕监督重点,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等行政机关协调与配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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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媛 王章丁 邓子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