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讯(通讯员 田娟)5月31日,湖北省检察院发布7件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事)例。武汉、襄阳、荆门、孝感、黄冈等地检察机关所办案(事)例入选。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事)例是该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推动湖北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有力举措。充分体现贯彻落实最高检“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工作要求,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在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注重对家庭监护、控缀保学、追索抚养费等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
据介绍,该批案(事)例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特点:一是体现落实分级干预制度。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或社会危害性不大而未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未成年人,采取干预措施进行分级分类处置,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帮助其迷途知返、认识错误、汲取教训。二是体现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案件反映出的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欠缺和家庭教育指导力量薄弱问题,结合办案深入分析研判,制发检察建议,联合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问题发生。三是体现依法能动履职。积极会同教育、卫健、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推动落实强制报告、从业限制等制度,依法开展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以司法保护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形成合力。
据悉,下一步湖北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升司法办案“精品意识”,打造“学、研、育、选、荐”为一体的典型案例发布和交流平台,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落实到未检办案全过程、各环节,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