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团风县检察院紧扣“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目标,坚持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黑恶势力犯罪91人,起诉61人,清结率达100%,完成“案件清结”任务。
突出“三优化”,凝聚攻坚力量
优化办案力量。党组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以院领导领办为中心、以专业化办案团队为主体、以具备丰富诉讼经验干警组成特别机动队为补充的专业办案团队,统一由检察长调配,结合案件需要进行优化组合,确保所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都能够快速办理。
△成立工作专班
优化工作标准。针对“六清”要求,结合在手案件实际,第一时间进行任务细化,对在办黑恶案件、线索等任务,实施一案一策,明确各项工作进度要求。组织办案人员认真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文件及司法解释,对“套路贷”、“软暴力”、“非法经营罪”等法律规定进行研究,准确把握适用相关规定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审查要点,确保办案无差错。
△扫黑除恶推进会
优化工作模式。制定《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检察长、副检察长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主动承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如在办理2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起恶势力犯罪案件中,检察长和三名副检察长均亲自参与办案办理全过程,并以第一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力求“三精准”,提升“六清”质量
对案件精准定性,坚持依法打击。牢牢把握“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办案标准,在提升办案速度时,从严审查案件定性把关。其中在办理秦宏兵涉黑案件中,依法监督纠正漏犯3人。在侦查初期,就对办理的5件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如肖鹏飞涉黑案中,多次会同侦查人员析研判案情和侦查方向,针对案件存在的问题,提出补充侦查意见214条。
△出庭公诉秦宏兵等23名涉黑案
对涉案人员精准监督,推动“伞网清除”。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共追捕3人,依法追诉遗漏罪犯6人,对5人遗漏罪行予以追诉,提出抗诉2件。落实“一案三查”机制,深度挖掘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深化犯罪线索研判摸排,先后向县扫黑办、纪委监委、公安局移送“保护伞”线索7件、违纪违法线索19件,目前已有2人被立案查处并已判决。
△出庭公诉姜勇恶势力团伙案
对涉案财物精准界定,实现“黑财清底”。在办案中高度重视“打财断血”,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引导侦查机关收集、补全证明“黑财”来源、性质、用途、权属及价值的相关证据,发出打财断血检察建议2份、补充侦查提纲3份,为合法收缴“黑财”,打下了坚实的证据基础,共扣押、冻结、没收“黑财”3700余万元。
做到“三充分”,增加“六清”效果
充分运用认罪认罚。在准确定性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时,积极主动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释法说理工作,促使包括首要分子在内的57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认罪认罚适用率93.45%,树立司法公信力。
△庭前会议
充分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建立与公安、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商与衔接配合,共同解决黑恶势力犯罪认定难、取证难等问题。与此同时,对内组织案件管理、批捕公诉等部门,最大程度节省案件移送、受理、流转时间,避免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时间的无效损耗。
△专案组办理案件
充分开展“行业清源”。通过风险研判、检察建议手段参与社会治理,杜绝“边打击边滋生”问题的发生,同时针对犯罪特点、成因,提出加强管理、堵漏建制的检察建议8份。如针对非法盗采江砂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进有关部门堵漏建制、规范管理、加强执法,最大限度挤压和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和非法采砂蔓延的空间和土壤,运用检察力量保障长江经济带社会治安、航运堤防安全和生态环境。
(
曾强坤)
△制发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