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远安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截至2020年11月,共打掉涉黑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涉恶团伙7个,破获刑事案件55起,依法惩处违法犯罪人员68名。2019年远安县被表彰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11月11日,远安县扫黑办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向应邀到会采访的媒体记者、“两代表一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介绍远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并回答了中新社湖北分社、楚天都市报、三峡日报、三峡电视台等媒体机构与会记者的提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远安县坚持党委领导推动专项斗争,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考核细则》《举报奖励办法》《远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案财产处置规定》等二十余项工作制度。坚持依靠群众推进专项斗争。做到扫黑除恶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小区、进商铺、进院落、进村组、进家庭,积极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三年来,全县共接收涉黑涉恶线索97条,5条线索被查实为涉黑涉恶案件。坚持依法严惩做实专项斗争,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严格落实涉黑涉恶案件县级领导包案制度,开辟扫黑除恶“绿色通道”,做到依法快立、快侦、快诉、快审、快判。坚持打伞破网做深专项斗争,加强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与纪检监察执纪协同推进,做到扫黑除恶与“毁伞”“拍蝇”同步。截止目前,共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9件9人,其中工作失职失责类案件7件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正在立案审查1人;查办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类案件2件2人,留置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运用“第一种形态”问责处理7人。坚持打财断血做透专项斗争,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共扣押、查封、冻结涉案资产7000余万元,彻底摧毁了黑恶违法犯罪经济基础。坚持综合治理深化专项斗争,扎实开展“行业清源”专项行动,实行“1+N”工作机制,着力综合整治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十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推进长效常治。
下一步,远安县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经验转化运用,着力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实现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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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贵林 赵琼)
远安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谢某某等涉黑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