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司法确认“送上门” 调解协议有“温度”
2022-06-14 08:45:2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太感谢你们了!还亲自上门来处理我的事情。”6月10日上午,嘉鱼法院驻县人民调解中心法官工作室法官杜先文、书记员曾申奥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工作人员黄华荣、医疗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刘丹丹来到孙婆婆家,对孙婆婆与嘉鱼县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因股骨骨折而长期卧床的孙婆婆不停地表达着感谢。
2020年6月,孙婆婆因腰椎疾病到嘉鱼县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理疗,24日,孙婆婆在去治疗室做理疗时,因治疗仪器的使用与当班医生发生纠纷,在争抢治疗仪器过程中不慎摔倒,经拍片显示股骨骨折,后转至嘉鱼县人民医院治疗,出院后,孙婆婆一直在家卧床护理治疗。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多次协商未果。
2022年5月,县人民调解中心医疗调解委员会受理该起医疗损害纠纷,随后法官工作室与医疗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多次登门到孙婆婆家进行调解,与其家属沟通协商,6月7日,孙婆婆与卫生服务中心达成调解协议。考虑到孙婆婆长期卧床行动不便,外出签订调解协议和申请司法确认较为困难,承办法官和调解员遂主动一起来到孙婆婆家中,当面为孙婆婆详细说明了调解协议内容和履行方式,并在其儿子的见证下进行了司法确认。
近年来,嘉鱼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积极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密切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通讯员:张诗俊、曾申奥)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