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环境,是预防未成年人走向犯罪歧途的第一道防线。如何让“熊孩子”的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5月13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为涉罪的7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家庭教育指导课。
在本次家庭教育指导课中,大冶市“慧爱”家文化指导中心负责人、家庭教育高级指导师刘惠群围绕如何《引领孩子度青春》这一主题,对7名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在法律认识、亲子沟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有针对性的从法律出台背景、家庭教育的定义、任务、内容、方法等方面全面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向监护人详细解析了如何与孩子进行沟通教育,如何识别孩子早期的不当行为。指导监护人要学会接纳、陪伴、教导孩子,和孩子共同成长。最后,刘惠群老师还给监护人们传授了允许试错、平等沟通、预判行为的后果等方法,指导各位监护人学会接纳、陪伴、教导孩子,和孩子共同成长。
课间,该院未检干警向7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要求监护人主动地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起家长是未成年人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做合格父母,依法切实担负起抚养监护教育职责。
课后,参加指导课的监护人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从刘惠群老师的授课中学习了很多与孩子沟通的技巧和知识,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多组织此类活动,帮助他们更好地陪伴孩子成长。
“以前我确实和孩子之间缺少沟通,对孩子一贯纵容,自身的法律知识、教育知识学习也不够,以后我一定以身作则先提升自己的品德修养和法律知识,再言传身教带动孩子遵纪守法、健康成长。”涉罪未成年人小李的母亲眼里含着泪水说了上面的一番话。
下一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案件办理为基础,立足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积极协调市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等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全面关注涉案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推动未成年涉案人员监护人切实承担起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学法、尊法、用法、守法,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杨运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