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苗来了,大家快让路!”6月22日上午9时,在麻城黄土岗镇堰头湾村举水河段,一辆载满鱼苗的大卡车正式抵达。
在相关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麻城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使用生态修复费购买的325万尾鱼苗被投放到举水河段,用于修复非法捕捞对举水河生态的损害。
本次公益诉讼渔业增殖放流活动由麻城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市公安局、市人大城工委、农业农村局、黄土岗镇政府等单位共同举办,麻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楚清,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琪,检察院检察长彭正元等相关单位领导共同参与。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了该活动。
非法捕捞损害生态环境
2020年9月3日,犯罪嫌疑人黄某甲、何某甲、何某乙、黄某乙邀约到流经麻城的长江重要支流举水河段捕鱼,将40瓶甲氢菊酯药水倒入一深谭中,造成该河段约1200kg鱼类窒息死亡。
经专家评估,本案捕捞行为不仅造成河流中鱼类资源量的直接减少,而且影响鱼类种群的自然补充,经测算,本案鱼类种群苗种损失量约为3250000尾。
举行公开听证,提起刑附民公益诉讼
麻城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黄某甲等四人的非法捕捞行为破坏渔业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追究黄某甲等四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决定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黄某甲等四人通过补偿性鱼类放流的方式对破坏的鱼类资源进行生态修复,并公开赔礼道歉。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有关规定,该院对是否应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上,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认真进行了评议、合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我认识到自己非法捕捞行为的危害,我愿意如数放流鱼苗。非法捕捞,损人损己,极度破坏了渔业生态,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再非法捕捞!”2021年6月9日,麻城市检察院起诉黄某甲等四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麻城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案件审理中,检察官以案普法、释法说理,被告人认识到自己非法捕捞行为破坏了生态资源,表示认罪悔罪。经法庭调解,被告人自愿赔付环境损害赔偿款,用于购买鱼苗进行生态修复。
召开渔业增殖放流会,助力生态恢复
6月22日,麻城市检察院联合相关单位组织了这场公益诉讼渔业增殖放流活动。黄某甲等四人支付非法捕捞赔偿款3.6万元,用以采购鱼苗325万尾,并投放在麻城市黄土岗镇堰头湾村举水河段。
“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的主体,对该案高度重视,快结快诉,并同步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司法程序,在追究非法捕捞者刑事责任的同时,通过司法途径强制被告人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多举措、多领域落实生态修复机制,切实守护好一江碧水,为打造法治麻城、绿色麻城贡献检察力量!”彭正元检察长在活动中谈道。
人大代表这么说
“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本次增殖放流鱼苗活动值得点赞,增殖放流活动不仅有助于修复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还是一堂生动的环境保护公益宣传课。”麻城市人大代表张华到现场观看完增殖放流后,感触特别深。
他表示,这场活动很有意义,既彰显了检察、法院、公安、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打击非法捕捞等破坏长江渔业资源的力度,也让群众懂得了保护长江渔业生态资源的重要性。希望大家树立渔业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守护长江生态,守护麻城碧海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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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练琴 江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