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蓝天,惠风和煦,6月6日早晨,潜江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三个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被告人及其家属来到汉江边,举行非法捕捞案件“增殖放流、修复生态”活动。在人民监督员和众多群众代表的监督下,16万余尾鱼苗被放流到汉江。
活动中,检察官就“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生态修复”三位一体办案模式以及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的意义进行了阐释,现场对被告人及家属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普法教育。涉案被告人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表态“认罪”也“认罚”,将吸取教训,向身边的人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以自己的行动来保护生态环境,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参与活动的人民监督员表示,此类生态修复活动不仅是对案件当事人的警示教育,更是对广大群众的法律宣传教育,有利于增强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形成群众参与打击非法捕捞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潜江市检察院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在严厉打击破坏渔业资源违法犯罪的同时,实施生态修复补偿机制,以增殖放流补充和恢复生物资源群体,维护生物的多样性,保护水质和水域生态环境,为平衡生态、修复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增殖放流活动结束后,上述单位人员还开展了巡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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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柳 朱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