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是我们制作的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手册,您可以带回家和孩子一起看看。”
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强对少年儿童及家长的法治宣传,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近日,公安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县共青团、县民政局、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等单位、团体,分别前往三袁广场、信达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向过往家长和小朋友们发放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手册、禁毒宣传手册等资料,耐心向群众宣讲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知识,明确新修订的法律条款,切实提升群众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七十六条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小朋友,如果在学校受欺负了要赶紧告诉大人呀!”
“我们女孩子要注意,不可以让陌生人碰我们的身体哦!”
“家长发现孩子有什么异常一定不要忽视,要多花时间关注孩子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
每一个孩子都是希望,每一个孩子都关乎未来,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下一步,公安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职能优势,努力将教育整顿效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实践成果,一如既往大力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关爱儿童等活动,通过法治进校园、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等形式,切实把法律知识带到孩子们身边,让他们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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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