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承载着从雪域高原、巴山蜀水到江南水乡的几千年文脉,孕育着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守护一江碧水东流,长江大保护责无旁贷。检察机关肩负着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大保护的职责和使命,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用法治力量守护长江。近日,监利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非法采矿案一审宣判。
2017年3月初,熊某某、文某某(均已另案处理)在未获得采矿许可的情况下,雇请“湘益阳挖0298”、“湘益阳挖0208”、“株洲挖1357”等挖砂船在长江三江口监利段水域非法采江砂,熊某某与挖砂船老板双方协议对非法采砂利润四六分成。为躲避执法人员检查,在22点以后至次日早上6点前进行偷采,偷采时间持续1个月,采砂交易金额达六十余万元。2017年3月24日凌晨3时许,因“湘平江货0472号”过驳船在作业过程中发生沉船事故并致两人死亡一人受伤,偷采江砂活动被迫停止。张某某是“湘益阳挖0298”挖砂船的股东之一,占股10%,并在船上负责管理生活物品采购等工作。
2021年3月24日,该案在监利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为张某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应予依法惩处。考虑到张某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在共同犯罪中罪责相对较轻的量刑情节,可以从轻处罚。监利市人民法院依法采纳监利市人民检察院的精准量刑建议,以被告人张某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非法采砂船未经许可的非法采砂行为,严重掠夺国家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的破坏性流失。同时,极大地危害通航安全及采砂船只自身安全,破坏长江流城生态环境。监利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重拳出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维护长江采砂管理秩序,有效保障长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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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