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长江“十年禁渔”的第一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与沙市区人民法院、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荆州市农业农村局沟通协调,专门在长江流域荆州段侯渡亭渡口处设立长江生态司法保护增殖放流基地。
3月11日上午,长江生态司法保护增殖放流基地正式揭牌。荆州市农业农村局、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沙市区人民法院、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相关领导参加揭牌仪式。
随后,沙市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沙市区人民法院、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荆州市农业农村局在该基地举行非法捕捞破坏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投放鱼苗13506斤,其中白鲢10112斤、花鲢2188斤、草鱼1206斤。本次购置鱼苗的资金来源于沙市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办理33件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态环境修复资金,为恢复受损渔业资源和促进长江生态平衡决定将生态修复费用全部用于春季增殖放流活动,以此号召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长江流域禁捕规定,共同保护长江母亲河的生态环境。
“当初在长江里电鱼以为是没事的,通过检察机关的普法和亲身参与这次活动,真真切切觉得是自己做错了,我以后一定遵守法律,也要告诫身边的朋友千万不能像我这样。”特邀当事人佘某对承办案件检察官说道。
下一步,沙市区人民检察院生态检察办案组将始终坚持贯彻“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理念,因地制宜探索适用增殖放流、劳务代偿、替代履行等生态修复方式,充分运用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加强长江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力度,以强有力的检察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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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