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百姓利益无小事, 工商所为陈井明的维权
2017-12-13 20:44:38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通讯员  胡菊香  孙 文
 
 
 日前,一位73岁的陈井明老人来到沙洋县沈集工商所办事大厅,讲述他近期碰到的一件极不顺心的事。
 
陈井明介绍,他十天前将自行车推到该集镇黄老板修车处换了后轮的内外胎,回家三天后,轮胎就瘪了。他又来找黄老板维修,查明原因是内胎的气门处漏气,黄老板也很热情的为他补好并收了3元钱。几天后,该老人骑车外出走到半途,车胎又瘪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他只好推着走回去,走到一修理汽车轮胎的店内,请店主帮忙把胎补好,并讲明了原委。店主看着这个七十多岁的老人,无力拒绝,便想方设法帮他修理好了,并说内胎总是破损的原因主要是外胎与气门处没有处理好。该老人琢磨着应该是修车处的黄老板没有处理好内胎破损问题,导致自己的车胎三番五次出现瘪的现象,应该找他讨个说法。找上门后,黄老板不承认是自己的问题,说可以换个新胎但要收13元钱。该老人不想僵持,执意要向工商部门投诉。
 
该所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了老人的讲述后,与老人一道找到黄老板,了解、核查事实经过,并当面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按照相关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该讲究质量,因技术疏忽给消费者带来损失要重做并赔偿损失。
几番周折后,黄老板同意免费为其更换了一条新内胎,老人对此也很满意,并未提出过多的要求,并对工商部门为民服务的办事态度深表感谢!
 
(本期主编:孔令)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