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讯(通讯员 刘家云 杨运红)在刚刚揭晓的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评比中,大冶市人民检察院脱颖而出,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是全省检察机关3家受表彰的单位之一。这也是该院继今年十月四次蝉联“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之后,今年所崭获的又一项国字号荣誉。
近年来,大冶市检察院党组非常重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并以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为契机,以公益诉讼工作为重点,以入额检察官为主体,成立民事办案组和行政办案组,既分工负责,又团结协作,积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以实际行动推进大冶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自去年4月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大冶市检察院共立民事和行政检察案件74件,其中民事案件36件,行政案件38件。同时,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移送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向海事法院起诉1件;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6件,均发诉前检察建议,起诉并经法院判决1件,呈报上级检察机关审查3件。
大冶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大冶市委的充分肯定。十一月中旬,黄石市副市长、大冶市委书记李修武,大冶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刚分别对该院这项工作均作出了批示,并提出了希望。李修武书记认为该院为大冶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希望再接再厉,助推“河长制”建设,保护大冶青山绿水;王刚市长表示,大冶市政府将全力支持检察机关的工作,同时希望更好地行使公益诉讼权,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大冶建设。(编辑 彭小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