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讯 (通讯员 杨运红)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两次提到了“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它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坚定实施的七大战略之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全面发展和繁荣,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
11月28日和29日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中钢分别来到金牛镇高河村和金湖街办谷文村,向两个村的党员宣讲十九大精神。
邓中钢在宣讲中说,党的十九大开启了新时代,会议确立了新思想,作出了“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科学判断,明确了新使命,重点是统揽好“四个伟大”,底线任务是脱贫攻坚。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基层党建在党的各项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地位的作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关键。
邓中钢指出,新形势下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关键是要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履行义务和职责,做到自身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否则,就谈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要以“四新”(新要求、新思维、新能力、新作为)标准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使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以很好的发挥。
邓中钢还结合两个村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要求,希望两个村“两委”班子要切实将十九大精神体现在脱贫攻坚工作当中,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进一步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服务功能,为希望在农村施展抱负、创出天地的人搭建好发展平台,真正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农村各项事业的核心,为脱贫致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大冶市检察院党组成员胡国志、柯学刚、刘晓斌等分别参加了两个村的宣讲。(编辑 彭小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