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讯 (通讯员 杨运红)“面对校园欺凌,作为老师,我们该怎么办?”
“如何让学生远离性侵害?”
10月10日下午,在有着一百多年办学历史的湖北省示范中学——大冶一中学术报告厅,80多名老师正在聆听一堂特殊的讲座,讲课的老师是几分钟前刚刚被任命为该校法治副校长的大冶市检察院公诉未检部检察官石爱珍。
近年来,校园暴力欺凌案时有发生,使青少年学生身体、心理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和成长,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大冶市检察院积极推进检校、检社合作,把法制教育课开进校园,走进社区,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教育,告诉学生遇到校园欺凌行为时该怎么办,如何避免校园欺凌,做好自我保护,使校园法治教育真正收到实效。仅今年以来,就先后到四所学校和一个社区开展法治教育活动,直接参与学生、家长近千人。
在对学生、家长进行法治教育的同时,为了实现法治教育全覆盖,10日下午,大冶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国志又带领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组的检察官走进百年名校大冶一中,专门针对校领导班子、各年级组长和班主任老师开展专题法治讲座。石爱珍检察官以近年来未检组所办的典型案件为例,结合青春期学生的心理特点,深入浅出的分析了校园暴力、性侵害、校园擂肥产生的原因、具体表现形式及后果,有针对性的提出预防措施。希望老师们在日常教学中能时刻注意学生的言行和心理活动,及时消除诱发青少年犯罪的苗头和不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因素,做到引以为戒、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大冶一中党委书记、校长李方对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拍手称好,说这样可以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和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
大冶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国志表示,检察院以后要进一步加强检校共建,不断引导老师强化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与学校一起努力建设阳光校园、平安校园、法制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