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讯 (肖克)“大冶有色金属公司与吉尔吉斯坦、伊朗、马来西亚等涉及‘一带一路’地区,有着精铜矿等贸易往来,下陆检察院通过‘检企共建’活动,竭力服务企业,确保企业不受任何损失。”26日,大冶有色冶炼厂纪委书记夏亮说。 下陆区是一个工业城区,大小企业遍布全区,具有规模以上企业59家,进出口贸易企业17家,大冶有色、美尔雅、湖北琨泰皮革公司、圆通机械制造公司等企业涉及“一带一路”贸易往来。区检察院把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实行打击与预防相结合的方式,严惩“一带一路”项目建设中的行贿犯罪,并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为企业保驾护航。 我国“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后,少数企业瞄准“一带一路”项目建设中的商机,便想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得项目经营权。厦门电力建筑某公司经理郑某在得知武汉某国有公司签订了“一带一路”工程项目后,在不具备建筑工程资质的情况下,为谋取该项目的土建工程,郑某先后4次向相关人员行贿170万元。去年12月,该案由上级检察院交办下陆区检察院办理,该院迅速组织精干力量侦破此案,随后,郑某认罪,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该院结合案发原因下达了检察建议书,净化了“一带一路”项目建设的投资环境。 此外,该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一带一路”项目建设工程技术人员,依法从宽处理。今年2月14日,下陆区经营矿产贸易某民营公司赞比亚工程项目负责人曹某,在回乡探亲途中,驾驶的车辆与横穿道路的行人陈某发生碰撞,导致陈某受伤,后陈某在医院医治无效死亡。该案在移送下陆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发现曹某系某公司业务骨干,而该公司不仅系民营企业,且负责的项目系“一带一路”上的中外实体项目,在赞比亚负责矿产品开发,曹某系该公司负责矿产品开发、贸易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针对此种情况,该院在办理此案中,认真落实“鄂检十条”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不影响“一带一路”项目建设,在涉嫌交通肇事后,他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使其顺利赴赞比亚主持项目建设。 下陆区检察院今年以来办理涉企业刑事案件7件9人,对企业发出检察建议4份,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峰表示,服务好“一带一路”建设,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坚持惩防并举,为“一带一路”建设护好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