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夏翠翠
日前,江陵县警方破获的“两起摩托车盗窃案”案件被移送至江陵县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胡某被看押在江陵县公安局看守所,等待法院的判决。
凌晨三四点,接连发生摩托车被盗
2017年4月22日凌晨4点多,江陵县公安局郝穴派出所接到报案,又一辆三轮摩托车被盗,民警通过调查发现,这起案件与“4.16三轮摩托车盗窃案”不管是在被盗时间上(都是凌晨三四点,人正熟睡的时候)还是监控视频里嫌疑人的体型特征上,都很相似。
争分夺秒追,夜巡马市抓获嫌疑人
民警凭借办案经验,初步判断该嫌疑人可能会将到盗窃的摩托车送到邻近的县市。在接警后就立即赶到马市渡口,仔细排查,果然发现了一辆可疑三轮车,发动机还是热的,但却未见车主。已是凌晨5点多,民警瞪大双眼,轻手轻脚排查大堤,搜寻嫌疑人的身影,终于在黑夜里看到了大堤下有一个一闪而过的手机屏幕光亮。民警遂上前向该人询问渡船出发时间,该男子却故意假装打电话,有意回避,还不停地对着手机屏幕说“渡船开了就回来”。民警欲再次询问,而该男子拔腿就跑,民警紧追其后,在沙土里深一脚浅一脚的追捕。前方一片半人高的草丛,男子欲跑进去躲藏时,民警纵身一跃,将其扑倒在地,在随后赶来的马家寨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将其带回。经审讯,该公安县籍的胡姓男子承认了连着盗窃两辆三轮摩托车的违法事实。
原来是惯偷,没想到这么快被抓获
警方透露,嫌疑人胡某2015年3月因盗盗窃罪被判刑,今年年初才出来,又重操“旧业”。胡某交代“这两次都是从公安县坐晚班渡船到江陵马市渡口,凌晨三四点趁夜里没人在郝穴城区偷一辆三轮摩托车,自己骑到马市渡口等最早的6点渡船回去,再找地方把车卖掉,就神不知鬼不觉了,可没想到这么快就被逮住了”。4月22日,该男子被江陵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7日被依法逮捕。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胡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石首市:“五个增强”全面启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通讯员 许静
日前,石首市召开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现场推进会。副市长、公安局长唐剑华,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高家顺,各乡镇办区分管维稳的党委副书记,市安监局、交通局、公安局、公路局等部门负责人,湖北智爱一城科技有限公司及太平洋财保公司负责人等共计70余人参加。
8日下午14:30,参会人员集中乘车从石首城区出发,途经S436省道参观高陵段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及晏家巷一级劝导站建设情况。随后,到达久合垸乡依次参观了交通安全示范村更名垸村、八门闸一级劝导站、久合垸乡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毕家荡二级劝导站。最后,到达久合垸乡中心学校参观,观看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PPT。
现场观摩结束后,全体人员在久合垸乡中心学校会议室参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现场推进会。会议由高家顺同志主持。
会上,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冯萍首先组织学习了《荆州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455”工程实施方案》。随后,石首市交通局局长王冰清通报全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455”工程进展情况,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闫江林对相关业务工作进行解读。久合垸乡党委书记刘娟作经验介绍。
唐剑华要求,会后进一步传达落实会议精神,各乡镇办区要全面启动,向工程发起总攻,一是增强定力,聚焦对表,把思想再提高;二是增强压力,明确任务,把责任再落实;三是增强功力,规范建设,把标准再统一;四是增强能力,系统推进,把质量再提升;五是增强活力,多方参与,把力量再壮大;六是增强动力,督导考核,把奖惩落到实处。
江陵交警:查获一起无证驾驶、车辆改型违法行为
通讯员 夏翠翠 赵修倩
日前,江陵交警利用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成功查获一起无证驾驶、车辆改型违法行为。
9月7日当天18时,执勤民警接大队指挥中心指令称,号牌为鄂A ***86白色本田小型汽车,擅自改装成公务用车,正往江陵交警方向行驶。接到指令后,民警迅速布控,在江陵交警门口将该车拦截。经调查,驾驶员张某(男,江陵县熊河人)因两年前的交通事故驾驶证被吊销,且车辆颜色原为灰色,并私自将车辆改装为公务用车外形,属无证驾驶,车辆改形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
江陵交警:连续查获两起醉驾违法行为
通讯员 夏翠翠 赵修倩
为进一步加强酒驾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江陵交警通过设卡执勤连续查获两起醉酒驾驶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的两名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9岁,江陵县白马寺镇人)、刘某(男、28岁、沙岗镇东津村)已经被抓获。
经查,2017年9月06日晚8时许,江陵交警在江陵县熊河镇花兰村村级公路上设卡执勤,发现驾驶车牌号鄂D***32、鄂D***48两辆小车司机涉嫌酒驾,遂将其带回所内讯问。经对其二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进行鉴定,分别含量为81mg/100ml、87mg/100ml,系醉酒驾驶。
9月6日,民警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刘某二人采取强制措施,办理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荆州市交管局检查江陵交通安全设施 实地查看荆监一级公路
通讯员 夏翠翠 赵修倩
日前,荆州市交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胡道华同志一行人到江陵县督导交通安全设施整改情况,江陵县公安局党委龚少军、交管大队副大队长皮维军同志陪同检查。
胡道华同志一行深入到荆监一级公路与江陵北高速出入口路段,实地查看了荆监一级公路正在更换的中心隔离护栏以及高速出入口新装的红绿灯等设施,对高速出入口的中心隔离护栏清除提出整改建议,并强调:要进一步加快中心隔离护栏的更换,尽快将高速出入口的红绿灯投入使用,疏导车辆行驶,预防事故发生;同时,加强中心隔离护栏更换的安全保卫工作,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确保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不出事,确保过往车辆安全有序通行。
江陵县:“护学岗”维护学校师生交通安全获好评
通讯员 夏翠翠 赵修倩
为切实维护辖区中小学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近日,江陵交警进一步加强 “护学岗”制度,履职尽责,确保江陵县城区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
一是进行交通指挥。对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进行交通疏导,确保学校周边的安全,有序,畅通。二是开展交通限行。在上下学高峰时间段,对学校周边一些狭窄路段进行交通管制,禁止大型机动车辆驶入。三是严管路边停车。因接送学生的需要,学校周边道路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繁多,民警对这些车辆的路边临时停靠进行严格管理,统一在指定的区域停放整齐。四是查处违法载人。重点查处接送学生的黑出租、三轮车等车辆的载人违法行为,确保学生上下学期间道路交通安全。
通过加强“护学岗”,维护了校园周边上放学时段的正常通行秩序,获得了广大师生及家长一致称赞,对江陵交警的举措一致予以好评。
松滋交警:深入社区开展集中办牌办证获好评
通讯员 胡永忠 李昌斌
为深入推进摩托车行车秩序“百日整治”专项行动,9月5日,松滋大队新江口中队集中警力,深入社区开展便民利民服务,集中开展摩托车办牌、摩托车驾驶人办证及年检年审,受到辖区群众好评。
9月5日上午,由新江口镇综治办牵头,组织新江口辖区西北片狮子咀、木天河、德胜三个村的村民在白云社区集中开展摩托车办牌、驾驶人办证及年检年审活动,让村民在家门口享受服务,这是该队便民利民服务的又一新举措。由于宣传到位、动员得力,活动当天共办理摩托车号牌22副,驾驶证29人,年检摩托车48辆,摩托车交强险71份。
松滋交警:行政拘留一名无证驾驶人员
通讯员 胡永忠 李昌斌
日前,松滋交警大队新江口中队在摩托车行车秩序整治中,行政拘留一名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人员。
9月7日9时40分许,副中队长吴林勇带领民警在白云路与金松大道交汇处开展摩托车行车秩序“百日整治”,一女子驾驶无号牌雅迪灰色两轮摩托车后载两名女同伴,沿白云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检查点时被执勤民警拦下例行检查,女驾驶人无所谓地表示:“我什么证都没有。”吴林勇告知她,无证驾驶依法要作扣车处理,请她把车移到路边,不要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女子极不配合,一边破口大骂执勤人员,一边手持钥匙将一名执勤辅警的手背伤。在带离过程中,驾驶人又用脚踢伤另一名辅警,一路谩骂执勤民警,后在路人的指责下,方才罢休。
经查,驾驶人张某,女,47岁,松滋市南海镇人,现居新江口松江阳光城,张某对本人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针对张某交通违法行为,经上报上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
松滋交警:“秋季校车安全培训课”开课
通讯员 胡永忠 李昌斌
9月12日,松滋交警大队在楚龙校车公司组织驾驶员、照管员开展秋季校车安全业务培训,培训由大队秩序科民警吴文胜主讲,60余名驾驶员、照管员及校车公司负责人参加听课。
吴文胜同志通报了今年以来各地校车安全形势,传达了省、市交管局关于加强校车管理与培训的相关精神,对校车安全“五不准 ”、“六到位”、“七固定”工作要求进行了重申。会上,交警大队与校车公司签订了秋季校车安全责任书,校车公司与驾驶人、照管员签订了安全责任书。
此次活动,是松滋大队继校车安全“见人见车”检查后,为进一步落实校车安全责任,杜绝管理漏洞作出的安排,培训活动将在该市全面铺开。
本期主编:孔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