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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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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下的“撑举”
2017-07-21 06:22:49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通讯员 夏翠翠 赵修倩

 
 
目前,正值三伏天,湖北各地持续着高温“烧烤”模式。然而,在烈日炎炎中,活跃着一队执法为民的好警察。警徽,在江陵县广大群众的心中闪耀。
7月18日中午时分,江陵交警大队警员巡逻至S219省道佛仙桥卡口路段时,发现该路段因高速口修路半封闭导致车辆拥堵。江陵交警迅速反应,积极主动作为,顶着烈日对过往车辆进行疏导,确保S219省道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有序。
10时许,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做好禁止货车进城区工作。江陵交警分别在荆监一级公路与沿江路,对来往的大货车进行检查,并针对夏季高温安全行车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大货车安全行驶,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缓解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压力。
16时,一外地半挂货车误入江陵县城区道路,因车辆超高,无法正常通行,江陵交警巡逻至该处发现后,迅速作出反应,找路边店铺借来撑杆,顶着烈日一路为该车撑举,直至该车驶出城区。江陵交警烈日下的撑举,获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编辑 孔令)
 
 
 
省交管局纪委书记张文平一行检查“松滋市生命防护工程”
 
 
日前,湖北省交管局纪委书记张文平、副调研员向卫国、襄阳支队秩序科副科长邵世平一行三人,在荆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管局长方凤云,办公室主任肖少雄等人的陪同下,对松滋市生命防护工程、“两站两员”建设工作、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松滋市公安局政委赵军、交警大队长刘爱军、教导员周杰代表松滋市公安局迎检。
    张文平同志一行先后检查了荆松一级公路沙道观、八宝以及卸甲坪、洈水等乡镇的交通安全劝导站;查看了松滋市杨家溶联合治超检查站的运作模式、台帐资料、整治效果;实地踏勘了刘家场龙河公路、省道庆卸线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和道路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听取了松滋市局关于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隐患整改、两站两员建设的情况汇报。检查组对松滋在交通安全劝导站方面“舍得投入、统一规划、阵地完备、资料齐全、活动经常”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松滋市政府、综治委站位高远、统一部署,让全社会支持、关心生命防护工程,形成“政府牵头、公安主责、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给予了高度评价;对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到位、限时整改、及时督办的做法十分认可。
   张文平同志认为,松滋交通安全劝导站“阵地有规格、基础有台帐、劝导有记录、宣传有口诀、活动有特点、工作有实效”, 其他各方面工作基础良好,善于创新、工作扎实、群众认可,党委政府满意,但要更加注重社会效果,可在劝导站岗亭周边加上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让劝导岗亭充当“劝导员”角色,劝导员队伍要相对稳定,并通过微信群、QQ短信群及时发布路况、天气、交通安全常识信息,充实劝导内容,丰富劝导活动;要进一步强化超限超载治理,流动治超要经常,要有效果;派出所管理交通要严格职责范围、严明工作纪律,公安局和交警大队要加强对基层指导,切实履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承诺,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交安设施建设、两站两员工作做好做细。(胡永忠)
 
 
 
省参事室彭社书一行对大垸镇留守儿童开展“安全教育”
 
昨日,湖北省参事室副巡视员彭社书率综合支部全体党员和驻村工作队到石首市大垸镇四岭子村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活动现场,彭社书一行对20余名留守儿童进行了安全教育,并为他们送上书包、彩笔、练习本等学习用品,勉励他们努力学习、健康成长、早日成才。
参与活动的驻村工作队员表示,此次活动是扶贫工作队开展“我为精准扶贫办实事”的活动之一,今后将会整合多方资源,开展更多形式多样的扶贫活动,助力四岭子村脱贫攻坚发展。(聂鑫鑫)
 
 
 
洪湖交警查获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日前,洪湖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在洪湖市戴家场镇路段执勤时,发现刘某驾驶号牌为鄂A28***的小型轿车从戴家场街道往柴林村方向行驶,遂对该车进行检查。
经查,驾驶人刘某,女,48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车搭乘人杨某,男,50岁,持C1照,将车交给无证人驾驶。
洪湖大队六中队民警对违法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给予其相应的处罚。(李广亮)
 
 
 
石首市一男子五个月内二次酒驾被查
 
日前,石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江北中队民警在江北渡口出警后返程途中,发现一人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所载的货物超长,民警立即对驾驶人袁某的车辆进行检查,民警当场要求袁某出示驾驶证,袁某称:“未随身携带”。民警靠近袁某后,怀疑袁某饮酒,便拿出酒精测试仪检测,通过酒精测试仪吹气显示袁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2mg/100ml。
随后,中队民警通过交管平台查询发现,袁某于今年3月8日16时55分许在绣林大道与城关路交叉路口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警城区中队查处,驾驶证已被扣留,而袁某存有侥幸心理,依旧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还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袁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2条第1项之规定,袁某将面临处罚款2000元并处10日以下拘留和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许静 谢丹)
 
 
 
石首城管局与驾驶员签“安全协议书”
 
日前,石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第二大队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会议主题为统一思想认识,立行立改,加强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管理。
为推进各项工作更好开展,经过大队全体人员民主投票、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并请示领导同意后,明确了大队中层人员;与驾驶员签了安全协议书。会后,对大队车辆及办公场所进行了安全检查。(刘慧)
 
 
 
九合垸乡“发展对象暨预备党员培训班”开班
 
日前,石首市久合垸乡“发展对象暨预备党员培训班”正式开班,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分管党务的同志共60人参加培训。
培训中,邀请了石首市委党校教师刘学伟为学员授课。还组织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参加考试。
据悉,此次培训班全体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要到所在党支部参加党员固定日活动,并向支部全体党员做思想汇报,参观所在党支部的学习基地。
党委书记刘娟同志与发展对象一一谈话,了解其政治思想状况。久合垸乡党委将切实从源头把好入口关,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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